国家规定农村建房需要报建手续吗

2024-11-15 15:2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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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农村建房需要报建的,要依法经过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证,才能建房 。
(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严禁非农户和其他人员在本村购买宅基地。
(二)农民建房应当遵循的原则
农村居民建房应当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能够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能够占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使用国有土地的必须办理出让手续。
(三)农民建房申请宅基地的审批程序新
1、农村村民建住宅,首先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2、村集体经济组织对申请建房户在醒目的地方进行张榜公示(15个工作日以上);
3、国土资源管理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进行初审;
4、公布期满无异议后,将符合“一户一基”条件的用地户按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占用农用地的按规定报市政府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5、宅基地批准后,国土资源所及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到实地批放宅基地,并发放选址意见书,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一书两证”)。
6、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所到实地检查是否按批准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
7、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回答(2):

要的。
《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回答(3):

一、农村自建房报建申请流程

1、农村自建房报建简易流程

申请→审核→报备→勘察→划线→出图→填表→审批→通知→建房

福居库认为,农村自建房报建程序虽没有商品房报建程序那般繁琐复杂,但也不简单,其中涉及到的部门便有2~3个,步骤手续就达到9个之多。

2、农村自建房报建详细流程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农村自建房应按照下列程序步骤合法申请办理建房手续。

①由建房户提交书面申请,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审核表》。

②所在村民委员会签署并加盖公章(部分地区为村委会初审)。

③镇政府进行初审,并负责调地工作。(部分地区由村民代表会议决议,通过并公示)

A、镇村建办给出初审意见

B、镇土地分所给出初审意见

④镇政府分村定期、定点张榜公布初审。

⑤报市(县)级主管部门联合审批:

A、市(县)规划局审核,确定规划选址,发批准文件;

B、市(县)土地局审核,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发批准文件。

⑥镇政府收取建房费用,核发《农村个人建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⑦建房户开工前报告镇政府,镇政府现场查验,敲桩定位,并实行建设全程管理。

⑧建房竣工后,建房户应向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

⑨镇政府会同县有关部门派人现场查验,按规定核发建房竣工验收合格证,退还建房用地保证金。

⑩建房户凭脸收合格证,向房地产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利登记。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