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分的新房子的房产权能写我一岁儿子的名字吗?

2024-11-27 22:3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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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拆迁分的新房子的房产权能写一岁儿子的名字。

  未成年人是可以购房,也可以办理房屋登记,只是在登记时由其法定监护人(一般为父母)代理。但是在办理处分未成年人房屋权利或者在房屋上设定负担时,则按照《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监护人不得处理未成年人的房产。如果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违反了这一规定,擅自处分了未成年人的房产,应当对此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因此,将未成年人的房产或是未成年人与父母共有的房产申请抵押登记,还另需由监护人书面承诺系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才能办理。

回答(2):

要看孩子的监护人是谁了,监护人有权利保存拆迁款或选择拆迁安置方案,也可以为了孩子的利益使用上述款项,但是孩子的其他近亲属也可以对于孩子的监护人违法侵害孩子利益的行为提出异议。 手续必须要办全,然后你们答应抚养人家,你就必须要抚养老人到死,以后的房子就是你儿子的了,由你儿子分配。 希望我的答案对你有帮助,请采纳我的同时给我五星。

回答(3):

可以登记为你儿子,但是必须要有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房屋,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监护人代为申请未成年人房屋登记的,应当提交证明监护人身份的材料;因处分未成年人房屋申请登记的,还应当提供为未成年人利益的书面保证。 未满18岁前,监护人无权擅自处理房屋.《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第1款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也就是说,法律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处置属于未成年人的财产设置了一个前提条件,即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比如未成年人治病、上学等等。对于其他任何非为未成年人的利益而作出的行为,都被视为非法侵犯未成年人的财产权,是无效法律行为。

回答(4):

如果不可以,你过几年再出点钱改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