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外国喜欢用长辈或的名字给孩子命名,为了在区别叫法,会在全称上分为一世或二世。需要注意的是二世和一世只是名字区别,并不代表二世就是一世的直系后代。
拿现在的英国王室为例,英国女王叫伊丽莎白二世,是因为她是第二个叫伊丽莎白的人,而第一个叫这个名字的是16世纪的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一世,她是都铎王朝的最后一任君主,和现在的女王是八竿子打不着。
扩展资料:
外国人的命名和中国完全不同,有的外国人完整名字中其实包括多个名字,最觉的至少有两个,第一个名字就是自己的名字,第二个名字是家族的名字。有的名字还有的名字结构含有三个,个人的名字,家族的名字,爵位。
欧洲姓名的一般结构为:教名+自取名+姓。如 William Jafferson Clinton。但在很多场合中间名往往略去不写,如 George Bush,而且许多人更喜欢用昵称取代正式教名,如 Bill Clinton。
外有很多国王都叫同一个名字,因此就用一世,二世等来区分他们。
外国有这个传统,喜欢用长辈的名字给新生婴儿命名。
他们喜欢用长辈的名字作为名字,尤其是孙子沿用祖父的名字更为常见,或者沿用以前著名的家族人物的名字。外国人的名字是有好几节,但是称呼只用其中固定一节.和中国不一样,中国君王的名字喜欢搞忌讳,外国人喜欢搞重复
这是其一,其二是翻译的错误。比如查理一世是第一个叫查理的皇帝,查理二世是第二个叫查理的皇帝,如此类推。所以无论差多少代,只按序数算,某某几世应翻译成某某第几较为妥当,想查理第二,爱德华第七。
因为他们的家族姓氏很有名望且这里说的一世,二世指的是他们的家族姓氏 与人名无关
因为他们的名字是相同的
只有用三世 二世来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