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不是遗嘱有效的必要条件,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形式之一。自书遗嘱不去公证,只要其符合遗嘱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就具有法律效力。
自书遗嘱和公证遗嘱的最大区别就是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高于自书遗嘱的法律效力。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42条有明确的规定: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相关知识:
1、自书遗嘱及其形式要件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 特殊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7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2、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3、遗嘱的实质要件
(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
(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不公证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遗嘱形式有自书遗嘱,录音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公证遗嘱在这些形式中效力最高,如果一个人写了自书遗嘱,又有公证遗嘱,都要按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取消也要以公正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