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分别是怎样的?

2024-11-19 01:5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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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意义不同:

(1)所谓集合竞价就是在当天还没有成交价的时候,你可根据集合竞价前一天的收盘价和对当日股市的预测来输入股票价格,而在这段时间里输入计算机主机的所有价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时间优先和价格优先的原则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则来定出股票的价位,这个价位就被称为集合竞价的价位,而这个过程被称为集合竞价。

(2)所谓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二、交易方法不同:

(1)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

(2)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买入申报高于卖出申报时,或卖出申报低于买入申报时,申报在先的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三、成交方式不同:

(1)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2)系统按顺序将排在前面的买单与卖单配对成交,即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

扩展资料:

1、连续竞价操作方法

每个交易日上午9:15至9:25电脑撮合系统对接受的全部有效委托进行集合竞价处理。

一、竞价原则:

将买单和卖单分别排队,买单以价格从高到低排列,同价的,按进入系统的先后排列。2.系统根据竞价规则自动确定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所有成交的最终竞价均以此价格成交;集合竞价的成交价确定原则是,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

二、成交方案:

系统按顺序将排在前面的买单与卖单配对成交,即按“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顺序依次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未成交的委托排队等待成交。9:30开盘之后,按连续竞价撮合成交。而所有超过限价(即涨跌停限制范围)的买单和卖单均视为无效委托。

2、集合竞价操作方法

第一步

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

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 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 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

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

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

行情揭示

1. 如该支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 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合竞价

百度百科-连续竞价

回答(2):

  在每个交易日的规定时间段内(上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电脑交易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的过程称为集合竞价。
  什么是集合竞价?集合竞价有哪几个步骤?

  每一交易日中,任一证券的竞价分为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两部分,集合竞价是指对所有有效委托进行集中处理,深、沪两市的集合竞价时间为交易日上午9:15至9:25。集合竞价分四步完成:
  第一步:确定有效委托在有涨跌幅限制的情况下,有效委托是这样确定的:根据该只证券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以及确定的涨跌幅度来计算当日的最高限价、最低限价。有效价格范围就是该只证券最高限价、最低限价之间的所有价位。限价超出此范围的委托为无效委托,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第二步:选取成交价位。首先,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如有两个以上这样的价位,则依以下规则选取成交价位:
  (1) 高于选取价格的所有买委托和低于选取价格的所有卖委托能够全部成交。
  (2) 与选取价格相同的委托的一方必须全部成交。如满足以上条件的价位仍有多个,则选取离昨市价最近的价位。
  第三步:集中撮合处理所有的买委托按照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所有卖委托按委托限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系统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委托与卖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即不存在限价高于等于成交价的叫买委托、或不存在限价低于等于成交价的叫卖委托。所有成交都以同一成交价成交。
  第四步:行情揭示
  (1) 如该只证券的成交量为零,则将成交价位揭示为开盘价、最近成交价、最高价、最低价,并揭示出成交量、成交金额。
  (2) 剩余有效委托中,实际的最高叫买价揭示为叫买揭示价,若最高叫买价不存在,则叫买揭示价揭示为空;实际的最低叫卖价揭示为叫卖揭示价,若最低叫卖价不存在,则叫卖揭示价揭示为空。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

  什么叫连续竞价?
  连续竞价是交易所在每日9∶30连续交易开始后,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撮合成交的一种竞价方式。集合竞价未能撮合成交的委托自动转入连续竞价。

  http://www.8nn8.com/zt/gssm/007.htm

回答(3):

你好,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是我国沪深交易所实施的两种交易价格决定机制。

集合竞价即接收一定时间内的全部报价委托,并于某一时点一次性成交,成交价为满足最大成交量的价位,同时高于成交价的买单和低于成交价的卖单全部成交,且与成交价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一方全部成交。

连续竞价是指对买卖指令逐笔连续撮合的竞价方式,满足成交条件(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委托可以即时成交:当最高买入委托与最低卖出委托价位相同时即刻成交,一方未成交部分作为报价单等待成交;当买入委托高于即时最低卖出报价时,以最低卖出报价成交;当卖出委托低于即时最高买入报价时,以最高买入报价成交。

两大交易所规定开盘前的9:15-9:25进行集合竞价报价,在9:25撮合成交,由集合竞价结果决定开盘价。其中9:20以后不接受撤单。

交易时间9:30-11:30、13:00-14:57期间,两大交易所实施连续竞价。

按照以往规定,上交所收盘期间仍实行连续竞价,收盘价为收盘前一分钟的加权平均价。深交所收盘价为收盘前三分钟报价的集合竞价结果。2018年8月6日,上交所调整收盘机制,规定自8月20日起,将收盘机制由连续竞价调整为为集合竞价,调整后沪深交易所收盘机制统一。

收盘统一的收盘机制为:交易所在14:57-15:00期间接受集合竞价报价,在15:00撮合成交,由其集合竞价结果决定收盘价。

回答(4):

集合竞价与连续竞价的区别是:

  1. 集合竞价(Call auction)是指在每个交易日上午9:15—9:25,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自由地进行买卖申报,电脑交易主机系统对全部有效委托进行一次集中撮合处理过程。在集合竞价时间内的有效委托报单未成交,则自动有效进入9:30开始的连续竞价。

  2. 连续竞价。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正常交易时间即每周1~5上午9:30 ~11:30,下午1-3时,深圳的9:30-11:30,下午13:00-14.57采取连续竞价方式,接受申报进行撮合。所谓连续竞价,即是指对申报的每一笔买卖委托,由电脑交易系统按照以下两种情况产生成交价: 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相同,则该价格即为成交价格; 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3. 竞价是指通过市场运营机构(或电力交易中心)组织交易的卖方或买方参与市场投标,以竞争方式确定交易量及其价格的过程。在电力市场中,通常用bidder表示买方投标者,用offer表示卖方投标者。

回答(5):

连续竞价和集合竞价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