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我方全责,垫付全部医药费,病人出院拿走住院发票怎么办?

2024-11-09 11:17: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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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联系对方拿到发票,如若联系不到就没有办法了。

建议用户垫付金额的前提应能保证在事故处理最后可以拿到相关的票据。保险理赔是需要提供相应的票据才可以进行的,医疗费发票、诊断证明、用药清单等材料必须一应俱全才可以进行理赔,所以垫付治疗费一定要保证可以到最后拿到这些票据。

事故的最终赔付是依据最终花费和事故责任比例算出来的。所以在垫付中也应当考虑事故责任,垫付总金额原则上不应该超过最终赔付金额。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医疗费凭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住院费等收款凭据,结合病历和诊断等相关证据确定。

2、进行伤残鉴定和财物损失评估出院后,当事人身体伤害程度较大及财物受到损失的,要及时到伤残鉴定部门及财物损失评估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和财物损失,便于交警部门调解或者到法院起诉,要求侵害人支付伤残补助费及财物损失。

3、先调解,调解不成应及时诉讼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及时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或者对方不同意调解,应及时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也可不经调解直接到法院起诉。

4、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赔偿

回答(2):

病人不配合保险的报销,就以保险合同纠纷,直接起诉保险公司。

法院立案后,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向病人调取病历、发票等。

需要向法院书面申请调查取证。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扩展资料: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未参加的,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相当于相应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



回答(3):

你好,交通事故你方全责的话对法所有的损失都是由你承担的,如果你有买商业险且保险金额够赔对方损失的话你是不用出钱或只出一小部分的。至于你所说的票据,你可以到医院再再出来。如果对方的要求赔偿的金额很不合理,最好通过法院来判决,如果通过法院的话你有可能不用出钱的!如有不明白可咨询我,请采纳,谢谢合作!

回答(4):

病人不配合保险的报销,就以保险合同纠纷,直接起诉保险公司。
法院立案后,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向病人调取病历、发票等。
需要向法院书面申请调查取证。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第九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回答(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