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生病和非因公负伤工资发放问题

2024-11-18 03: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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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在计算病假工资时,应当在扣除社会保险后计发。

回答(2):

劳工处“意见”实施的劳动法人民共和国中国教育部,劳动(1995)309部,文章59的贸易工会疾病或非工作相关的伤害在治疗过程中的规定,在规定的期限医疗病假工资或疾病津贴费的有关规定,病假工资或疾病保障缴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企业按照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的80%。 “计算病假工资扣除社会保险,应计算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