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中被前面楼层完全挡住阳光的天数大约是126天。
更详细的计算结果是的11楼的阳台应该在每年的10底左右开始到第二年的二月底这四个月中是见不到半点阳光的,剩下的日子里还有一段是每天正午前后有段时间能见到阳光,但是正午前和午后还是会被遮住阳光。
27 层的高层的平均楼层高度应该在 3 米左右,为了方便计算就姑且认为是3米吧,后面那栋楼的11层住,也就是说能对你家的采光造成影响的是从前面那栋楼的 11 层以上的楼层,这些楼层一共是 27-11+1=17层。
这些楼层的高度是17×3=51米 ,两栋楼的楼间距是50米,与影响采光的楼层高度相当,在此情况下,当太阳的高度小于 45 度时你家的 11 楼就到影子的边缘了。
扩展资料:
楼间距(前后距)根据日照间距计算
所谓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冬至日底层获得不低于一小时的满窗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
日照间距的计算方法:
以房屋长边向阳,朝阳向正南,正午太阳照到后排房屋底层窗台为依据来进行计算。
如居室所需日照时数增加时,其间距就相应加大,或者当建筑朝向不是正南,其间距也有所变化。在坡地上布置房屋,在同样的日照要求下,由于地形坡度和坡向的不同,日照间距也会随之改变。
当建筑平行等高线布置,向阳坡地,坡度越陡,日照间距可以越小;反之,越大。有时,为了争取日照,减少建筑间距,可以将建筑斜交或垂直于等高线布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采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楼间距
通常设计楼间距的采光标准一般是1:1.2,这样的计算是比较标准的。另外就是实际的间距,计算的话6层以下的建设楼房应该在6米之间,这样不会影响其他楼的采光效果,另外就是南方和北方的计算方式也会出现一定的差异问题。
楼间距规定
可以用:楼高:楼间距=1:1.2比值计算。
按照国家规定(设计规范)以冬至日照时间不低于1小时(房子最底层窗户)为标准。间距是用建筑物室外坪至房屋檐口的高度/tan(a)
a-各地在冬至日正午时的太阳高度角。
其他相关:房的采光状况是每个业主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当有新建的建筑在自己住房周围出现时,大家都会考虑到自己的采光是否受到侵犯。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这条规定给采光权受到侵犯的业主获得赔偿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但是,是否真的侵犯采光权,还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分析。
首先,采光权是一种有条件、有范围的权利,它不是通过专业人员进行测量就能准确确定的。由于我国土地资源紧缺,城市房屋居住密集,现在的住宅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遮挡阳光现象,不能因为有遮光就认为自己的采光权受到侵犯。况且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南方和北方的日照条件和生活习惯都存在较大的差异。在如何处理建筑采光问题上,依据《民法通则》的基本法律原则,只能是通过各个地方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地方法规来进行规定。
闲着没事儿我为尊敬地楼主贡献一下脑细胞吧,呵呵……
27 层的高层的平均楼层高度应该在 3 米左右,为了方便计算就姑且认为是 3 米吧。你家在后面那栋楼的 11 层住,也就是说能对你家的采光造成影响的是从前面那栋楼的 11 层以上的楼层,这些楼层一共是 27-11+1=17 层,这些楼层的高度是 17×3 = 51 米 ,两栋楼的楼间距是 50 米,与影响采光的楼层高度相当,在此情况下,当太阳的高度小于 45 度时你家的 11 楼就到影子的边缘了(我这说的是中午)! 保定市的纬度大约是38度,那么 45-38=7 度 ,也就是说当太阳直射点在南纬 7 度那天正午你家的窗台就到前面楼层的影子边缘了。太阳直射点的移动速度大约是 23.5÷90=0.26 度/天 ,那么你家一年中被前面楼层完全挡住阳光的天数大约是 (23.5-7)×2÷0.26 = 126 天 ,换句话说你家的 11 楼一年之总大约有 120 天(也就是4个月)左右完全被前面的楼层挡住不见阳光。更详细的计算结果是你家的 11 楼的阳台应该在每年的 10 底左右开始到第二年的二月底这四个月中是见不到半点阳光的!剩下的日子里还有一段是每天正午前后有段时间能见到阳光,但是正午前和午后还是会被遮住阳光。
由于手上的数据不足,只能大致算到这种程度了。如果想知道一年中有多少小时的时间被遮住就得有更详细的数据了才行了。希望我的计算能对你有点帮助吧!
记得好好找开发商要点采光补贴呀!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