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效过了时效是1年,单位从08年给你交,到09年你不主张,就不能再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补交了
如果你们当时签订了劳动合同,那他就必须给你们缴纳社会保险,如果没有缴纳,那他们就是违法的。可以申请仲裁。但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那就说不清了。别的东西也没有法律效力。
没有合同,可以双倍赔偿,但要找出你在那上班的证明,如考勤、工资单,上岗证。可以补交保险的,从上班那天起,开始补交到离开单位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