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侵占我的合法继承财产怎么办?

2024-11-15 14:3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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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继承人中有一个侵吞遗产,其他继承人可以和他协商返还遗产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应注意自知道或应当知道遗产被侵吞时起2年内起诉,自继承发生时起超过20年的不能再起诉了。

2、侵吞遗产的继承人应承担的责任:返还被侵吞人应得的遗产份额,如果造成遗产损失,应赔偿损失。

扩展资料:

接受与放弃:

继承权的接受与放弃是不可转让的。

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得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

依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未表示放弃继承权的,视为接受继承。

继承的放弃,是指继承人作出的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的意思表示。继承权的放弃,是继承人对其继承权的一种处分。继承权的放弃,须以明示的方式作出。继承权的放弃是一种单方法律行为。继承权的放弃不能附加任何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继承权



回答(2):

  一,这要看死者生前有没有留下遗嘱,遗嘱上是不是说明了你的亲属拥有当事人全部遗产的继承权。自书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死者死亡后,无法更改。如果没有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你是合法的与亲属同一序位的继承人,这个可以和当事人协商解决,如果你自己不好出面的话,也可以请个有公信力的第三人来调解,当然还可以向法院发起诉讼。
  二,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顺序: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承法关于遗产的分配原则:
  (一)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当均等。即各继承人在对被继承人所尽扶养义务和各自经济状况、劳动能力大致相同的情况下,对遗产应作大体均等的分配。
  (二)特殊情况下可以不均等分配遗产。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但是,属于继承人虽然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也愿意尽扶养义务,但由于被继承人有独立生活来源,明确表示不需要该继承人提供生活来源和劳务的情况;属于被继承人确实需要接受继承人扶养,继承人也愿意对其进扶养,但由于继承人本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因而无法对被继承人尽扶养义务的情况,分配遗产时,不能取消或减少他们的应得的遗产份额。
  (4)经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回答(3):

朋友好!关于你外婆的遗产继承和处置应该这样:一是如果你外婆立有遗嘱的并且是本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应该按照遗嘱处理;二是没有遗嘱的,可按照法律规定的遗产继承,你小舅舅和你妈妈都有继承权利,至于每个人多少,是要看老人在世时,赡养人是否尽到了义务,以及尽义务的多少而定;三是其他亲戚只有监督权而没有遗产处置权。我赞同你的观点,协商、调解,解决问题,这样不伤害感情。建议你这样试试看:一是有亲戚中主持公道、德高望重的人,出面协商;二是请村委会或者社区(街道办事处)协调;三是司法所调解。如果以上方式都失败了,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通过法律程序讨回公道(法院前期也会试图调解的,在调解不成基础上判决)。希望亲戚们能够心平气和的协商解决遗产纠纷。

回答(4):

1、你们家大部分亲戚的协商,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
且,所说的大部分亲戚,并不是所有人都有继承权的。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继承法》第十条有规定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顺序中一般不分先后,平分财产。有特殊情况的除外。

因而,所谓的“家庭会议”与“大多数亲戚协商”是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

2、调解只是一种民事纠纷的解决手段,当事人可以申请进行调解。相对于诉讼,其有成本低。解决纠纷便捷等特点。但是,它的约束力较低,除非是由法院主持并制作调解书的。 能够调解的机构很多,如人民法院、人民政府、村、居委会等
你说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居)委会的下辖机构

回答(5):

调解并非是起诉的前置程序。因此,可以直接起诉。

你外婆如没有立遗嘱的话,应按法定继承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你外婆的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