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日期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此内容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章第二十九条。
可以在答疑会前或答疑会上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