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婚前购买,房产证上是夫妻双方的名字,请问离婚时女方是否可以分得一半财产?

2024-12-02 17:5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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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房产证虽然是房屋所有权的唯一证明,但是新的婚姻法支持婚前财产属于个人。只要你的公婆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房子是他们出资购买的(收据和收据上的日期是他们出资的重要证明),法院也会支持他们。法院支持是共同财产的可能性要远大于支持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性。
虽然房产证是你们夫妻两个人的名字,但最终的客观事实是你公婆出资的,他们也会尽全力把这个客观事实证明出来的。

回答(2):

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方法,仅有一条原则性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至于司法实践中,基层法院如何适用上述原则,可以说操作手段很灵活。不同的法院有不同的惯例,这些问题可以当面咨询本地婚姻法律师。

回答(3):

对不起!你提问得太简单了.购房是什么时间?结婚是什么时间?离婚是什么时候?当初为什么写夫妻俩的名字?钱到底是俩人的还是一人的?有没有当初证明购房钱的来源等?单凭你的提问,是根据房产证可以分得一半财产的.

回答(4):

结婚后就是共有财产了,离婚后可能分得房子的一半,你可以跟公婆家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走法律途径。

回答(5):

显然是你公婆对你们夫妻双方的赠与行为,房产以登记为准,至于他们出资部分除非你们有协议约定,否则就是赠与。购房收据不能作为出资依据,更改变不了产权性质。

回答(6):

从法律意义上说,房产证上是你们两个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了。也请你顺便看看是夫妻共同共有?还是夫妻按份共有?共同共有是两个人都同时拥有
对房产的所有权,安份共有,会体现你和对方各拥有百分之多少的权益。
最好你马上去房管局去咨询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