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正本海运提单随其它单据一起作为信用证规定的单据,有受益人提交给议付行或者开证行。开证行在接到受益人提交的单据之后,严格审核这些单据,如果没有不符点,且为即期信用证,则开证行将对议付行或者受益人付款。同时,开证行向开证申请人提示单据,要求开证申请人履行与开证行之间的结算,并在开证申请人向开证行结清信用证款项后,才将包括提单在内的所有单据移交给开证申请人。而开证申请人在拿到正本单据后,去做进口报关等清关和提货手续。
信用证交单是指出口商(信用证受益人)在规定时间内向银行提交信用证规定的全套单据,这其中就包括提单,这些单据经银行审核,如无问题,根据信用证条款规定的付汇方式,由银行办理结汇。然后包括提单在内的全套单据由银行转到进口商那边的开证行,再转给进口商,即收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