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特区、特别行政区、民族自治区是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1、三区的区别是:(1)三区设立的目的不同。①我国设立经济特区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展对外经济关系,扩大开放,加快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②我国在“一国两制”下设立特别行政区是为了妥善解决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问题,实现祖国和平统一大业。③设立民族自治区是为了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实现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共同繁荣,从而捍卫国家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共同利益。(2)三区设立的地区不同。①经济特区是指我国的深圳、珠海、汕头、厦门、海南岛等地区。②特别行政区是指“一国两制”下的香港、澳门以及将来大陆统一的台湾等特定地区。③民族自治区是指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自治的行政区域,目前我国民族自治区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3)三区实行的社会制度不同。①我国的经济特区和民族自治区都实行社会主义制度;②特别行政区是在“一国两制”付诸实施后的相当长时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统一主权的国家里,在祖国统一的前提下,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长期不变。(4)三区享有的权限不同。①经济特区不享有自治权,只实行“特殊”的经济政策和“特殊”的管理体制。②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的自治权,除外交权和国防事务权外,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等,此外经中央人民政府授权可以自行处理某些有关的对外事务。③民族自治区享有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民族自治权。如自主管理本民族、本地区的内部事务,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等等。2、三区的联系是:(1)三区都是根据我国的具体国情设立的,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行使主权的地方行政区域,都是我国神圣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都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辖,与国家的关系是地方与中央的关系,都不具有独立主权的性质。(2)三区设立都有利于祖国和平统一,有利于国家稳定和发展,有利于各民族的团结,有利于巩固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
用白话讲就是;
特别行政区包括香港和澳门,以前都是外租地,这里的人已经习惯他国的法律、生活方式等等,为了保持原有社会发展状态,又要归中国大陆统管,采取一国两制的方式。
经济特区包括深圳、浦东、大连等等,享受一般省份没有的进出口保税退税权限,作为经济发展样板或试验田。
民族区域自治包括新疆、西藏、内蒙、广西、宁夏,由于这几个区域民族人士聚居,为了管理方便,给予根据本民族风俗制定区域法的权限。
特别行政区,香港和澳门就是一国两制的方针,经济特区就是比较发达富裕的地区如上海广东一线城市,自治区去西藏新疆等地对待的政策也不一样。会放宽对待。
政策和其他省市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