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公民可以参加庭审的旁听。
法庭审判诉讼案件的场所。法院实行公开审判为原则,不公开审判为例外。一般允许群众进入法庭旁听。
人民法院依法对违反法庭纪律的人采取的扣押物品、强行带出法庭以及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由司法警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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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行为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危及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传染病病原体进入法庭。
(二)哄闹、冲击法庭。
(三)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诉讼参与人。
(四)毁坏法庭设施,抢夺、损毁诉讼文书、证据。
(五)其他危害法庭安全或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法庭
法庭旁听需要的条件:
1、公民要求旁听的案件应为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
2、公民要求旁听公开审理案件,应向法院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法院根据法庭场所和要求旁听的人员情况决定发放旁听证的数量;公民持有旁听证方能进入法院旁听案件的审判。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国公民要求旁听的,依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办理。
3、下列公民不得要求旁听公开审判: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其他不宜旁听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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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审理的程序: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庭审准备:
庭审准备是人民法院在正式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之前,为保证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而进行的各项准备工作。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庭审准备的内容包括:
1、传唤当事人,通知其他诉讼参与人出庭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将传票送达当事人,将出庭通知书送达其他诉讼参与人,传票和通知书应当写明案由、开庭的时间和地点,以确保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为参加庭审做好准备。
2、对公开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开庭3日前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公告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张贴,巡回审理的可以在案发地或其他相关的地点张贴。其目的是加强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了解和监督,确保案件审理的公正和效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庭审听审制度
普通人也可以去旁听庭审。
但以下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不能旁听:
1、有关国家秘密的案件。
2、有关个人隐私的案件。
3、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
4、对当事人提出申请的确属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法庭可以决定不公开审理。
对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当庭宣布不公开审理的理由。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
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任何公民包括与审理该案无关的法院工作人员和被告人的近亲属都不得旁听,但是,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八条的规定,只要是公开审理的案件,多必须允许旁听,一般情况下,只要凭身份证就可以进入法庭了。有些案件需要时,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不一定满足所有人的旁听愿望,所以必须持人民法院发出的旁听证进入法庭。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八条 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需要时,持人民法院发出的旁听证进入法庭。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
(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三)其他不宜旁听的人。
第九条 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三)不得发言、提问;
(四)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当然可以了,审判公开是基本的诉讼原则(刑事、民事、行政三大诉讼都是如此),除非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当事人隐私的案件都应当公开审理,即便是这些法定的不公开审理案件,也应公开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