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完成后再约定补充协议有没有法律效用?

2024-11-16 11:34:55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在当事人双方签署的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
2、如合同已经到期,则合同已经终止。由于合同履行中存在的问题也是按原合同执行。如甲方在合同到期后用非书面的形式解释以前合同的条款,使乙方在不太知情的情况下答应,这一点是不具备法律效应的。因为,首先合同已经结束,不存在合同条款的延展性,如果有延展性,也应该在合同到期前双方书面进行重新约定和明确,其次,用电话录音的方式,目前在人民法院审理的时候,如上述案是不能被法院采信作为依据的;
3、据此,这种电话录音导致的所谓补充协议是无法律效应的。

回答(2):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回答如下:

一 原合同没有约定此条款,后续的补充协议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对方只是录音,你方虽表示知道了,但不能认定是承诺。默认在没有实际履行情况下是无效的

二 合同如存在显失公平情况,是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

回答完毕,祝好运!

补充:单方通知,你不接受。不会生效。没有强制生效一说,是违法的

回答(3):

1、只要双方达成的补充协议那就是有效的,但如果一方只是通知另一方不能认为是达成一致。
2、您的说延伸条款很模糊,一般来说是很难自动生效的。 合同不能强制生效,只能依法生效。
以上回答仅供参考,有问题可以电话咨询

回答(4):

要看具体的条款是如何约定的,本着意思自由的原则,只要双当当事人的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都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护的

回答(5):

个人认为 因为合同已到期。已经自动终止。此时告知延伸条款 已经无效。
如果续约的话。应当认定为新合同 而不是原合同的继续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