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右侧车辆先行是什么意思?

2024-11-28 20:5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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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句话的意思是让右边路口的来车先行应该是有先决条件的,那就是无交通指挥和信号灯时,当本车行驶到路口时发现右边路口有来车,就应该让右边路口来车先行。应该你付责任。

举例说明:

1、当本车行驶到路口时,见右边路口来车没有让行,发生相撞事故,且对方车没有违规行为,那么本车就应该是全部责任。

2、当本车行驶到路口时见右边来车没有让行,发生相撞事故,且对方车有违规行为,那么就应该根据双方违规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可能是同等责任,也可能是主次责任。

3、当本车行驶到路口时没有发现右边路口有来车,那么理所当然的就应该正常直行,行驶到过中线时突然发现右边路口有高速行驶的车辆过来,本车此时已经来不及躲让而相撞,如果本车也有违规行为,就应该根据违规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双方可能是同等责任,也可能是主次责任。

4、当本车行驶到路口时没有发现右边路口有来车,那么理所当然的就应该正常直行,行驶到过中线时突然发现右边路口有高速行驶的车辆过来,本车此时已经来不及躲让而相撞,如果本车没有违规行为,对方就应该是全部责任。

回答(2):

  让右边路口的来车先行应该是有先决条件的,那就是无交通指挥和信号灯时,当本车行驶到路口时发现右边路口有来车,就应该让右边路口来车先行。
  1、当本车行驶到路口时,见右边路口来车没有让行,发生相撞事故,且对方车没有违规行为,那么本车就应该是全部责任;
2、当本车行驶到路口时见右边来车没有让行,发生相撞事故,且对方车有违规行为,那么就应该根据双方违规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可能是同等责任,也可能是主次责任;
3、当本车行驶到路口时没有发现右边路口有来车,那么理所当然的就应该正常直行,行驶到过中线时突然发现右边路口有高速行驶的车辆过来,本车此时已经来不及躲让而相撞,如果本车也有违规行为,就应该根据违规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双方可能是同等责任,也可能是主次责任;
4、当本车行驶到路口时没有发现右边路口有来车,那么理所当然的就应该正常直行,行驶到过中线时突然发现右边路口有高速行驶的车辆过来,本车此时已经来不及躲让而相撞,如果本车没有违规行为,对方就应该是全部责任。

回答(3):

“让右则车辆先行”的浅解:在通过十字路口时,左边的直行车让你先行;右边的直行车则你让他先行;左转的车辆让你先行;你左转时则让右边来车先行;正在超车时,前方有障碍(未完成超车过程)则让右边(被超)车辆先行。这是以右为先的原则,每个驾驶人都必须要遵守!事故小议:你是行经右边无横道丁字路口的直行车辆,小车是右转车辆,在这一过程中,你与小车没有构成“让右则车辆先行”的说法,但是右转的小车与你的大车则构成了“让右则车辆先行”的说法。而小车正是违反了这条规定而造成了这次交通事故!按照法规而言,应该是小车的全部责任。因为“转弯车让直行车”,十字路口的右转弯车辆更应该在不防碍直行车辆行驶的情况下右转。但是,事故的判定要根据现场的勘察和取证方能作出最终认定,不是一句定断,但小车负主要责任不为过。谢谢!

回答(4):

你这个和“让右”没关系,转弯让直行,是小车全责,让右原则是无红绿灯路口,交叉直行,右侧车辆有优先通过权,因为如果发生碰撞,右侧车辆受损的是左边,驾驶员更危险(左舵车),左侧车辆受损的是右侧,离驾驶员稍远

回答(5):

首先要确定该丁字路口是否有交通信号,包括信号灯、标线、标牌、交警指挥等。
如果该路口有红绿灯,但不是带有方向指示信号的红绿灯,转弯小车应让你直行的大车先行。【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第(七)项】

如果该路口没有任何交通信号,通过路口前应减速,确认右方来车已停车或减速让行后,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慢速通行。【适用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

如果右方道路来车与你同时进入路口,应让右方来车先行。【适用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第五十二条第(二)项】

如果你的车辆在通过路口后,对方驶入路口转弯,应让你先行。【适用法律--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三)项】

责任判定应遵循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原则,即道路交通安全法大于施行条例。道路行驶,安全第一。

至于责任如何判定,应当以交警判定为准。如果判定不公正你可以申请复核;如果复核维持原判,你又不认可事故责任认定,可以在法院起诉时除事故责任认定书外你可以提出适用法律依据并主张法院判决赔偿。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