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工作了5年,现在公司要辞退我,按规定公司要给我多少经济补偿金

2024-11-27 14:53:41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1、由于新的劳动合同法自08年一月一日开始实施,不具有溯及力,所以这时间以前的劳动纠纷适用旧的劳动法
2、旧的劳动法对于合同到期终止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3、所以,3年的第一次合同没有经济补偿金
4、第二次合同属于合同到期终止,单位愿意续签,所以不存在经济补偿金,参照法条:第四十六条第四款与第四十四条第一款
5、最后一份合同一年,没有到期被辞退,如果是单位违法辞退,需要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金;补偿标准是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6,希望你多看看劳动合同法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七条 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规定执行。

回答(2):

在GOOGLE上查:低成本维权劳杰士成本劳动者对应辞退索赔项目与行动方案 她可以让你自助维权,要全要足各项赔偿,只要你按里面的提示填参数就能算出单位该给你多少钱了。

回答(3):

公司要辞退你,应该:
1)提前一个月通知你,或者支付你1个月薪水作为代通知金
2)如果超过5年半,应该补偿你6个月的薪水;若5年半不到,应该补偿你5.5个月的薪水(在上海是这样的,其他城市会有不同。楼上讲的原则是对的)。

以上是最基本的。如果公司没有适当的(即劳动法上规定的)理由而解雇你,你可以另外提要求,和公司协商解决;或者你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

回答(4):

1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