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十三月工资发放有没有依据?

2024-12-03 10:57:48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第十三个月工资”一般称为“年底双薪”,无论考核结果如何,都会发放;而按照考核结果发放的一般称为“年终奖”。第十三个月工资属于用人单位福利性质,属于用人单位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的奖励标准,没有法律规定其必须要高于本地最低工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四款:“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

第七十八条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拓展资料:

年终奖是指每年度末企业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励,是对一年来的工作业绩的肯定。

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好的年终奖办法要有较好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等相应的各项制度,可以有效激励员工,增加企业凝聚力。

参考资料:年终奖-百度百科

回答(2):

  国务院《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现已经失效)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凡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和发给奖金。”另外,第七十条规定:“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国家行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形式增加或者扣减国家公务员的工资,也不得提高或者降低国家公务员的保险和福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效)第七十四条第四款:“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称职的,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年终奖金。”另外,第七十八条规定:“任何机关不得违反国家规定自行更改公务员工资、福利、保险政策,擅自提高或者降低公务员的工资、福利、保险待遇。任何机关不得扣减或者拖欠公务员的工资。”

回答(3):

十三月是政策允许发放的工资,各单位都有的,

回答(4):

回答(5):

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补充规定,政府部门能较好完成当年各项工作任务,奖励一个月工资,即第十三个月工资,如果本部门当年获得省一级先进单位,可另发一个月工资.这都是指政府部门.

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有第十三月工资 只是作为一种奖励方式发放 只要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就不是违法 当然 也属于一种潜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