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上房子归男方所有但同时说孩子18岁后过户给孩子,房子男方可以买卖吗

2024-11-17 16:2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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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既然离婚协议上写了18岁时房子要过户给孩子,那么男方就不能买卖,离婚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要严格遵守,如果违反了可以起诉维权,当然了如果男方卖了房子把钱款交给孩子也是可以的,但原则上不能买卖

回答(2):

按照协议是不能买卖,但男方卖了,而且购买人已经善意取得了,到时候孩子只能向男方索要金钱债务。

回答(3):

这其实是约定房子将来归两人的孩子所有。虽然协议约定男方现在拥有房屋产权,到由于是有后置条件的,那就是将来需要把房子过户给孩子。
有以上的约定,在孩子没有达到成人之前,男方是不能处置房屋的,如果擅自处置房屋,女方可以依据协议约定,要求男方中止房屋交易。如果男方拒绝,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冻结房屋交易。直至孩子成年,有孩子做出对房子的处理决定

回答(4):

如果这是经过法庭判决的结果,应该是具有法律效力。这房屋不能够买卖。否则买卖成功了,也要追回所有房款。除非孩子满十八岁,出面同意这次交易。说出正当理由例如出国定居等等。

回答(5):

按离婚协议的规定,男方不能卖房子。但是离婚后,房子的产权归男方,产权证上也是他名字,如果他要卖过户的话,没有什么可以约束他,最多事后起诉他,所以这种情况很无奈,只能约束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