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以什么依据赔偿?

2024-11-07 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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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员工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主要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法律依据判断赔偿的。

按照《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是还有一种情况,赔偿的情况还需要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执行,尤其是为公司造成损失2000元以上的,为重大损失,员工要承担赔偿责任。

但是在工作检查中,其在工作中积极向领导汇报工作进度,领导也对后续工作进行了处理。施工人员没有按照图纸施工导致的问题,不是员工个人引起的,具体的情况由法院具体判决。

扩展资料:

首先需要有相应的规章制度对损失数额、违纪情形有具体规定;

其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人民网-员工频出错致公司利润受损

回答(2):

造成损失通常是在员工离职后发生的,双方已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损失赔偿责任,可以按照双方约定并结合实际损失大小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此时用人单位追究劳动者的赔偿责任主要以民法通则等作为法律依据,以实际损失为主要参照标准。

一般赔偿以下费用: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对劳动者违反保密约定或竞业限制约定侵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导致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可以按第二十条的规定进行赔偿(《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侵害的经营者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并应当承担被侵害的经营者因调查该经营者侵害其合法权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对员工在职期间因职务行为导致企业损失的情形,根据相关规定,只能要求劳动者进行限额赔偿,如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回答(3):

员工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以《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依据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回答(4):

如果有证据证明是因员工的过失导致企业在经济上蒙受损失,企业是有权在损失范围内对员工进行处罚甚至开除的,这并不是转嫁。如果员工跑了企业仍可以继续追究,提起诉讼这是很正常的,建议员工与企业好好协商,毕竟是自己错了不能逃避责任的。

回答(5):

国营单位不用怕。混着就行。大不了写个检查被处分下,最多扣掉1个月的薪水。

私人老板的公司情况就不一样了,没好日子过。赶紧走人吧。工资不用要了。一个字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