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法院一审结案,一般情况下,简易程序是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结案,普通程序6个月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