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与其妻子有平等的处分权,可以把工资卡交给妻子保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能离就尽早离吧,不是所有人都能沟通得了的。
我也是这样的,我的工资卡是我名字,卡交给老婆管了,而密码也告诉她了,她都不乐意,非要她自己用她名字再办个卡,然后从我卡里转走,我也好无语啊。 查看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