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汽车登记在我名下有什么影响

别人骑车登记在我名下有什么影响 法律责任具体点说
2024-11-01 21:41:51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影响大了,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都需要你的证件,麻烦。

2、一旦事故后的赔偿超出保险理赔金额,不足部分法律上就需要你来承担,如果使用车的人良心好点,你还不至于破财,如果当事人良心不好的话,那你就是冤大头了。

3、其他风险(比如使用车的人去抵押,后欠款不还等)

扩展资料:

《机动车登记规定》于2008年5月27日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02号发布,根据2012年9月1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24号公布的《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修正。

该《规定》分总则、登记、其他规定、法律责任、附则5章65条,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2004年4月30日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72号)予以废止。

第五条 初次申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住所地的车辆管理所申请注册登记。

第六条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取得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

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一)国产机动车出厂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二)经海关进口的机动车进口后两年内未申请注册登记的;

(三)申请注册登记前发生交通事故的。

专用校车办理注册登记前,应当按照专用校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第七条 申请注册登记的: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机动车登记规定



回答(2):

这个影响很大,别轻易借名买车,下面具体介绍一下: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都需要你的证件,非常麻烦;

2、一旦事故后的赔偿超出保险理赔金额,不足部分法律上就需要你来承担,如果使用车的人良心好点,你还不至于破财,如果当事人良心不好的话,那你就是冤大头了。

相关法律: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投保交强险系投保义务人(包括车辆所有人和管理人)的义务。

拓展资料:

我国国家最新标准《汽车和挂车类型的术语和定义》(GB/T 3730.1—2001)中对汽车有如下定义:由动力驱动,具有4个或4个以上车轮的非轨道承载的车辆,主要用于: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牵引载运人员和(或)货物的车辆;特殊用途。

参考资料:汽车百度百科

回答(3):

别人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影响很大。主要是汽车发生事故后会涉及承担法律责任的问题,是具有法律风险的。出了事故之后,风险是连带的,也就是说做为“车主”的你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这种做法实际上就是"借名买车”而"借名买车”违反了《调控规定》的相关规定,扰乱了国家对于居民身份证和对于小客车配置指标调控管理的公共秩序。

"借名买车"的风险:

借名买车中,借用人即实际使用人对其因交通事故致人损害的行为难逃其责,而被借用人即名义车主在有过错的情况下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意味着,将购车指标出借给他人购买车辆潜藏着一定的风险,负有较高的注意和审查义务。

1、借名人的风险

一是被借名人事后否认借名购车事实的存在,拒绝履行借名协议,在借名人符合购车条件,摇号中签后,拒绝配合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二是被借名人在指标转让或租赁期间因自身需要购车或规避自身风险等其他原因而改变主意,需要该指标,要求借名人返还车辆(指标)。

三是借名购车协议被认定为无效的风险。购车指标属于一种许可资格,并非物权法保护意义上的物,所以,是不可以作价买卖的。因借名购车违反了相关政策,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审判实践中,存在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可能。

四是车辆因登记人(被借名人)涉诉而被查封或执行处分的风险。

2、被借名人的风险

一是登记在被借名人名下的车辆由借名人实际占有使用,无法对车辆进行有效控制,可能在发生车祸时与借名人(驾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可能因为借名人的过错承担违章罚款、车辆保险等方面责任;

二是丧失个人信用的风险,对于借名后贷款买车的情况而言,借名人是实际还款人,被借名人是名义还款人,若借名人逾期偿还贷款,就有可能对被借名人(名义还款人)造成信用损失;

三、被借名人收到行政处罚的风险。如根据《北京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小客车指标仅限本人使用,对于买卖、变相买卖、出租或出借的行为,指标管理机构收回指标、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提出的申请。

回答(4):

主要有以下影响: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保险理赔等都需要你的证件。

2、一旦事故后的赔偿超出保险理赔金额,不足部分法律上就需要你来承担,如果使用车的人良心好点,你还不至于破财,如果当事人良心不好的话,那你就是冤大头了。

3、其他风险(比如使用车的人去抵押,后欠款不还等)

可以看一下《机动车登记规定》里面的法律责任章节(有点长这里不再赘述,可以通过以下提供的参考链接了解),如果你名下所登记的机动车出现了相应的违规,那么要负责的就是你,不管是不是你的车,登记在你名下法律责任就在于你。

拓展资料:

如果已经登记在你名下了,建议尽快办理变更手续:

变更登记

第十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一)改变车身颜色的;

(二)更换发动机的;

(三)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四)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的;

(五)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等使用性质改变的;

(六)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

可以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属于本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变更事项的,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参考资料:机动车登记规定 百度百科

回答(5):

一、可能在发生车祸时与借名人(驾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可能因为借名人的过错承担违章罚款、车辆保险等方面责任。


二、丧失个人信用的风险

对于借名后贷款买车的情况而言,借名人是实际还款人,被借名人是名义还款人,若借名人逾期偿还贷款,就有可能对被借名人(名义还款人)造成信用损失。


三、被借名人收到行政处罚的风险。

扩展资料

在实践操作中,借用车辆的双方当事人为了规避风险,往往通过签订借用协议的方式明确车辆所有权归属以及损害赔偿责任的承担等问题。

但是,借用协议仅仅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借用协议有可能因违反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被认定为无效。

参考资料 华律网 法律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