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第64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1997年,公安部《关于办理利用经济合同诈骗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行为人进行诈骗犯罪活动,案发后扣押、冻结在案的财产及其孳息,应当发还给被害人;如果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害人被骗款物占扣押、冻结在案的财产及孳息总额的比例发放还被害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刑事返还。
你不会去催去打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