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收据就是日常所说的白条,不能作为凭证入账,应该以正规的合法发票入账。企业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九条规定,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为会计账务和税务的认定标准不一样。你说的这种情况可以作为记账凭证,但在计税时不可作为费用或成本核减收入,不得作为税前扣除。 不是说盖有发票专用章的收据就具有发票的性质,只有真正的发票才可在税前抵扣。]
收据不应该盖发票专用章,应该盖财务专用章。收的款项是预付款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