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员工私自拿走公司的财物,用人单位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会以盗窃或者职务侵占立案侦察,这就得不偿失了;
3、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公司欠你工资是一个劳资纠纷的法律关系,你可以和对方沟通或采取法律方式其他方式来维护你的权益,而你若秘密拿走公司的钱物的话,则属于盗窃,这是两个法律关系。
这种行为是违法的,虽然达不到职务侵占的金额,但是有可能构成盗窃罪的。公司拖欠工资是违法的,追讨工资应当通过合法途径,不应该以非法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你未经正规法律途径取得自己被拖欠的工资,如果占有秘密窃取的方式拿到钱,搞不好会构成刑事犯罪的,所以不建议直接拿公司的钱,应走法律途径解决,可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孟宪江法律热线回答你的问题:
拖欠工资,可以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私自拿走公司钱物,达到一定数额会处罚刑法,并不是正当途径,建议不要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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