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作的三个原则

2024-11-08 12: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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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回答(2):

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

回答(3):

以防为主,以消为辅,防消结合

回答(4):

消防工作的方针和原则
我国《消防法》在总则中规定“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 。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科学准确地说明了“防”和“消”的关系,正确地反映了同火灾作斗争的基本规律。“ “
预防为主”,一是要做好宣传教育,使大家重视消防工作。二是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和扑灭初期火灾的能力。三是确立一套科学的规章制度,保证措施落实。例如公司制定的“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危险品管理制度“等。 “防消结合”是指我们在做好火灾预防的同时,要做好各项灭火准备,及时扑灭发生的火灾。首先要有思想准备,发生火灾时做到心中有数,科学指挥,快速扑灭。其次要有物资准备,也就是我们常见的灭火器、消防栓、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一系列的消防设施。“政府”、“部门”、“单位”、“公民”四者都是消防工作的主体,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任何一方都非常重要,不可偏废,这是《消防法》确定的消防工作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