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学校承担的是补充责任,负主要责任的是侵权人。
学校已经尽到义务,对方家长应该向侵权人要求。
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法院诉讼解决。让法院作出裁判,这样双方都能认可。
1、学校已经做到仁至义尽了;
2、让伤者家长起诉解决,实际上造成伤害伤者自己和另一位同学都有责任;
3、相信法院会秉公处理的。
学生是成年人,学校不存在过错是没有责任的
我个人认为是意外事件,学生间正常的娱乐造成的伤害,都没有过错
可适当补偿
但还需看当时造成骨折的具体原因是什么,怎么造成的
侵害方家长亦应给与侵害赔偿,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同意按照13801278710的意见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