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开车出车祸谁负责?

2024-11-15 01:2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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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帮人开车出了车祸,如果是属于个人与单位劳动关系或者个人之间劳务关系,工作期间劳动者开车造成他人损害,由单位或者雇主承担责任。

如果属于为他人无偿提供帮工,帮工人致他人损害,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过失,与被帮人承担连带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责任。

主动帮助别人开车,实际上是一种无偿提供劳务帮忙的行为,也就是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说就是帮助谁开车,被帮助的就要承担责任。

但是被帮忙人明确拒绝帮助的,就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便是帮忙人在开车过程中存在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忙人和被被帮忙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还是会支持的,所以被帮忙人一般都会承担责任,只是帮忙人在开车过程中存在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才会承担部分。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情形: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

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如某司机由于醉酒开车突然把车开入左侧,把正常骑自行车行驶的某学生撞倒。

被撞人员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驾驶员一方的违章行为造成的,因此该司机应负全部责任,而被撞人由于无违章行为而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学生骑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在百货大楼转盘处骑入快车道,与某司机驾驶的由东向西行驶的解放牌挂斗车相刮。

汽车从女学生胸部轧过,经抢救无效死亡。在这起事故中,女学生骑自行车侵占快车道,避让措施不当,应负主要责任。司机开车不注意观察,负有次要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回答(2):

帮人开车出了车祸,如果是属于个人与单位劳动关系或者个人之间劳务关系,工作期间劳动者开车造成他人损害,由单位或者雇主承担责任。

如果属于为他人无偿提供帮工,帮工人致他人损害,被帮工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过失,与被帮人承担连带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责任。

主动帮助别人开车,实际上是一种无偿提供劳务帮忙的行为,也就是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说就是帮助谁开车,被帮助的就要承担责任。

但是被帮忙人明确拒绝帮助的,就不承担赔偿责任。即便是帮忙人在开车过程中存在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忙人和被被帮忙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还是会支持的,所以被帮忙人一般都会承担责任,只是帮忙人在开车过程中存在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才会承担部分。

《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第三十五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回答(3):

这就要分情况了,如果车辆被盗,车主不负任何责任;如果是车辆借用、出租,车主的借用、出租没有过错,车主仍然不承担责任,如果车主的借用、出租行为有过错(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借给未成年等),车主就要承担与过错相当的责任了

回答(4):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回答(5):

1、你朋友的哥哥帮人送货,他与要求他送货的人若存在雇佣关系,则雇主应对事故负责;
2、因为你朋友的哥哥属于酒后驾车,故对此次的事故也需要负一定的责任。
希望对你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