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新规:商业重疾险不保的癌症
保监会新规不在恶性肿瘤保障范围的疾病有6种,包括:原位癌、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如果为女性重大疾病保险则不包括此项)和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除此之外,必保的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为什么这样设计,请详阅相关链接文章——《重疾险并非是癌就保,原位癌等6种不在保障范围》,恕不赘述。
如果,被保险人不幸初患上述恶性肿瘤,商业重疾险不赔,什么险种可以减轻他的经济压力呢?
商业健康保险中的医疗险,又称住院险,可以分担一定的经济风险。医疗险有两类,一类是津贴型医疗险,按实际住院天数和每日津贴费予以给付;一类是费用补偿型医疗险,在条款约定的限额内,按比例报销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
2006年1月,公民甲为自己购买重疾险保额10万元,住院安心4档,住院费用2档。2007年5月初患子宫原位癌,住院手术治疗。请问:
1、重疾险可以赔偿吗?
2、住院险可以赔偿吗?
答:原位癌不属于重疾险保障范围,不予赔偿。住院险可以赔偿。
综上所述,为了提高自己抵御疾病的经济能力,应对无法预计的健康风险,笔者建议:
1、一定购买商业重大疾病险
2、一定购买费用补偿型医疗险
3、适当补充津贴型医疗险
4、一定要参加社会医疗保险
肝癌是属于恶性肿瘤的啊,凡是会危及到人的生命的都是恶性的,没有什么是比人的生命更加珍贵的啊
但是不要一听是恶性肿瘤就失去对生的希望,积极地治疗还是可以长期生存的,<明羽漫漫癌路>就是这样的。
属于,只要病理报告诊断为此病就可以。
都可以赔,不分早期晚期,只要一检查出来有,保险公司就会依照合同,如果重病保险是保一百万的就马上赔一百万,这是属于提前给付的,不过保险公司要看你的医院病历报告跟诊断书,如果主险的保额不止一百万:如:150万,那么保险公司是先行赔一百万,多年之后不幸去逝再赔50万
肝癌肯定能赔付,,淋巴癌要看是早期还是中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