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十大推理小说是哪十部啊,谢谢的

2024-11-16 04:5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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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适合女生读的推理小说有:《盗墓笔记》、《大唐女法医》、《只因暮色难寻》、《东方快车谋杀案》等。

推理小说《盗墓笔记》系列是南派三叔的代表作,其堪称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神作,长期占据国内各大图书销售排行榜榜首,获得百万读者狂热追捧,盛赞不断。南派三叔凭此作名满天下,跻身中国超级畅销书作家行列,这部推理小说集合了玄学和地理知识,还有些历史知识和人生哲理,非常适合女生读。

小说《大唐女法医》 也是一部非常适合女生读的推理小说,男主是刑部顶梁柱,女主是专业法医,两人不愁没有共同语言了,并且三观也很合得来,良配啊,而且两人是可以并肩作战的一对,彼此理解支持,这样的一对,想不被圈粉都男难,推理断案方面也很有看点。

《只因暮色难寻》是一部推理言情小说,女主是女王型,高智商,武力值不低,颜值很高,男主想要耍帅装逼的时候永远帅不过三秒,萌度爆表,男女主都有个让人心疼的童年,随着男女主互相治愈,共同成长,才会明白作者写的那句话,即使身处黑暗,但阳光终究会到来,哪怕是一点点的希望也不要放弃。喜欢这本书,不光是因为男女主的爱情,还有里面的案子,一环扣一环,精彩至极,作者文笔不错。

推理小说《东方快车谋杀案》的作者是阿加莎侦探,她是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之一,也是当之无愧的侦探小说女王。她发行了超过八十本小说和剧本,所写的侦探小说,主要使用密室推理法,通常要到结尾才知道谁是真凶。侦探小说迷们痴迷于阿加莎故事里光彩夺目的诡计,她写的小说也非常适合女生阅读。

回答(2):

1无人生还,也就是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童谣杀人案,暴风雪山庄孤岛杀人模式的开山之作,一直被模仿从未被超越!
2白夜行,写实本格派推理的巅峰之作,东野圭吾写作生涯第三阶段将本格派和社会派有效结合。豆瓣高分前三的推理名作,电影话剧也是票房惊人。
3Y的悲剧,埃勒里奎因的逻辑推理最强作品,悲剧三部曲之一,黄金时代的扛鼎之作。
4.三口棺材,密室之王卡尔的密室讲义,据说苏格兰场真的让用它当过教材,不可能犯罪的百科全书。
5福尔摩斯探案集,血字的研究几乎是所有推理小说迷都看过的名篇,柯南道尔爵士让世界了解了推理世界的名侦探。
6.占星术杀人魔法,号称日本推理之神的岛田庄司突破天际的脑洞神作,少年金田一和少年包青天都模仿过这部作品。
7.东方快车谋杀案,大侦探波罗一生中最为神奇的一案,几乎是推理界知名度最高的作品,移动密室下的本格推理。
8.希腊棺材之谜,奎因九国名系列里最知名的一部,多重推理类小说中比安东尼伯克莱毒巧克力杀人事件还要优秀几倍的必看之作!
9.嫌疑犯X的献身,东野圭吾神探伽利略系列里最优秀的作品,同名电影中日两版都非常棒。
10.莫格街杀人事件,第一部侦探推理小说,感谢爱伦坡开创了侦探推理小说。杜宾与我也将永远铭刻与历史,凶手很荒诞。

回答(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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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界十大推理小说及其简介评析
  1.Y的悲剧 The Tragedy of Y
  2.童谣凶杀案 And Then There Were None
  3.桶子 The Cask
  4.罗杰挨克洛德命案 The Murder of Roger Ackroyd
  5.人头 La Tete d’um Homme
  6.格林家命案 The Greene Murder Case
  7.稻草的女人 La Femme de Paile
  8.埃及十字架的秘密 The Egyptian Cross Mystery
  9.死之吻 A kiss before Dying
  10.X的悲剧 The Tragedy of X

  世界推理经典评析

  一、Y的悲剧(艾勒里.奎因)

  对于一个「正统本格侦探小说作家」,对于自己的作品,他该负什么样的「责
  任」?这个问题的提出可能显得有些怪异,我想表达的是,推理小说的作家既被「
  定义」(或称「归类」),而作家本身也以此「类型」为傲,显然他必须在作品里
  「做一些什么事」来使他够资格成为「足以为傲的类型」。
  对于正统的(或称「古典的」)推理小说迷来说,阅读一种构成于公平、合乎
  逻辑的解谜推理游戏,是一种至高无上的享受,这种推理迷所企盼的,自然是趋近
  于此一条件的登峰作品(所以才会有所谓的「推理十诫」这种规则的产生)-风气
  的驱动导致作家的写作习惯-Y的悲剧即是这种风潮之下的产物。

  奎因到底「做了什么」,才使得这本书成为古典推理迷心目中的第一名?我认
  为是他「大胆」的写法。怎么说呢,常读推理小说的同好都有过类似的经验:当我
  们很认真地在思考某部作品的谜团关键时,总是绞尽脑汁不得其解,看到最后才明
  白原来作者很讨厌地隐藏了这个谜团的某个小地方-在很多时
  候,作者为了维持作品剧情的悬疑性,不让太多读者容易地猜出谜底,难免会隐藏
  某些小关键,使读者无法获得充实足够的破案资讯-当然,在考虑作品结局的意外
  性时,这种作法是不得不然的结果,否则读者可能会矛盾地觉得这本小说不够精彩
  ,对于作者来说,两者的平衡点真是难以取舍。

  然而,奎因却愿意提供足够的破案线索,甚至可以说是过多,并且以反覆辩证
  的逻辑推衍来强调这些破案的关键,加深读者们对案情重心的掌握与了解----这种
  「愿意」是很少有作家做得到的。二来则由于这个案子的独创性够强烈,奎因更能
  够自信满满地表现出「即使告诉你们所有的线索,你们也不见得猜得出来」的态度
  ,不得不使所有的读者甘拜下风。

  当然,有些天才的读者果真能从所有的线索之中整合出那个「唯一的解答」,
  这也应证了鲶川哲也曾说过的:好的古典解谜推理,其谜题要让大多数读者猜不到
  ,但也不能所有读者都猜不到。做不到前者是作者设计的谜团太简单,做不到后者
  是作者没有提供足够的线索。

  小说的价值是需要经过千锤百炼的,众读者的百般苛求使这部作品证明,它的
  确有资格获得这个殊荣。

  二、童谣凶杀案(阿嘉莎.克莉丝蒂)

  以一首「别有深意」的歌谣来作为贯串全书的主题,并不是由这本第二名首创
  。范.达因的「主教谋杀案」之中的「鹅妈妈童谣」才是其滥觞(这本书也排名十
  四大之中,以后再作介绍)。但是克莉丝蒂之所以被尊称为推理女王,并不仅仅因
  为其大部份的作品皆有水准之上的表现,也不只是她巧妙的谜团布局,更重要的是
  她能想出前所未见的独创诡计。

  而即使其诡计并非首创,她也能改变表现的形式,产生与众不同的阅读乐趣。
  这本「童谣凶杀案」就是最佳典例。一群人受邀到某孤岛度假,然后是接二连三的
  杀人事件,被害者一个一个身亡,到最后全死光了,岛上一个人都不剩......

  高木彬光在其处女作「纹身杀人事件」中利用书里的一角对推理小说(应属本
  格解谜)下了一个定义:包含了非常奇怪的要素和非常理性的要素。的确,读者们
  想看的并不是报纸的社会新闻,推理小说绝对要具备「奇怪」与「理性」的吸引魅
  力。「童谣凶杀案」想表现的正是这样的一个概念。

  就逻辑上而言,把孤岛设为密室,岛上如果发生杀人事件,若事先岛上无人躲
  藏,则凶手必为岛上这群人的其中之一。克莉丝蒂想表达的「奇怪要素」是:若岛
  上所有人全被杀害,则凶手为何?再加上「印地安儿歌」、「印地安木偶的消失」
  ,「奇怪的要素」相互罗织纠缠,故事里是否存在破案的侦探已不重要,因为这种
  魅力很自然而然地驱使读者去扮演聪明的旁观者,透过自身的想像力与思考逻辑去
  解释谜底----当然了,答案是没那么容易就能看得出来的....

  三、桶子(F.W.克劳夫兹)

  刚刚提到的冠军跟亚军,各位可以发现两者的写作取向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这也可以说明:推理小说并没有既定的创作法则。

  纵然不是古典、不是本格,没有提供公平解谜线索....也不见得无法掳掠读者
  的心,大家看了「桶子」之后,我相信这种感觉一定会更深(这个类似结论的感想
  希望能给有意创作的
  同好一点帮助)。除了以上两种推理小说的写法之外,还能便出什么花样?

  「桶子」并不想让读者参与推理,也不想告诉读者一个匪夷所思的故事,他想
  告诉读者的是一件曲折离奇的凶杀案 有人可能会问了:曲折离奇的凶杀案,能给
  予推理小说迷什么样的阅读乐趣?前两名推理小说,都有一个让人震惊的答案,出
  乎意料的结局....但是「桶子」没有。

  这本书的重点不在于此,但并不表示它不好看,它自有其魅力。从杜邦、福尔
  摩斯、亚森罗苹等超人型名探以来,许多读者对于「小说的前大部份充满着一大堆
  繁琐、支离破碎、沉闷的庞杂线索,最后再由名侦探一针见血地指出破案关键,真
  凶于是落网」这类公式化剧情已感疲乏,原因是名侦探固然令人崇拜,其智力与一
  般读者毕竟相差太过遥远,难免有神化的感觉,太不真实。

  反观在现实世界中,刑警们不屈不挠、抽丝剥茧的办案精神,却可以给读者真
  切的感觉。由一个疑装有 体的木桶之遗失开始,克劳夫兹钜细靡遗地详述了侦探
  们追查真相的经过,一件惊天动地的大凶案逐渐披露内情。这本书比较特殊的地方
  是一共有三位侦探出场!

  一般说来,在推理小说里出现复数的侦探时,彼此总是互相竞争对立,而当中
  有一位侦探算是真正的主角。这本书则不然,叁位侦探在办案时并没有明显的交集
  ,各作各的事,但在「交接」的地方并无任何不顺畅的感觉。这显示作者说故事的
  能力极强,而剧情的曲折、悬疑程度也让人随着侦探的情绪而起伏,这是非常成功
  的一点。

  这种写法到现在已成为一个流派。像森村诚一、西村京太郎等名家都写了相当
  多量的这类作品(尤以十津川探案为著名)。所谓的「参与」也变得不像是过去的
  「得知、收集线索」,更让人感到别具风味的「体验追缉真凶、寻求谜团出路」。

  四、罗杰.艾克洛德命案(阿嘉莎.克莉丝蒂)

  记得在介绍第二名「童谣凶杀案」的时候曾经提过,克莉丝蒂写小说时十分致
  力于独树一帜,对于旧有的诡计愿意翻新手法去诠释,更有尝试突破前人窠臼的勇
  气,比方说像知名度相当高的「东方快车谋杀案」,而这本「艾克洛德命案」则是
  意外性最强烈、代表性最高的例子。

  其实说真的,要我源源本本地写出对这本书的心得,而又完全不会 漏书中的
  主要谜团,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在此就只好运用「旁徵博引」、「天马行空」
  的方式来说明了。没看过这本书的同好可能会完全不知道我意指为何,只得多多包
  涵了。

  推理小说也是文学的一支,只不过其予人的刻板印象被认为非现实性过高,文
  学价值过低,登不上大雅之堂,因此至少在台湾来说,推理小说是「弱势团体」,
  地位比市面上琳琅满目的言情小说还不如。而其实就许多推理小说家来说,他们也
  不需要写一些纯文学式的内容,毕竟凶杀案的内幕对他们而言更具魅力,因此,文
  笔平实即可。

  不过也有一些作家不愿意甘于现状,他们希望推理小说不只是推理谜题,还需
  要具备文学性、人性。比方说像松本清张、森村诚一、连城叁纪彦等人。这当然是
  一件好事了!譬如松本的努力使得推理小说造成全日本的风行与普及,自此成为日
  本大众文学的主流。

  另外有些作家则迥异于这些「入世」的作家,将文笔拿来「故弄玄虚」,以「
  文字」本身来制造谜团、更进一步地扩张「诡计」的定义。比方说像绫十行人的作
  品、余心乐的「推理之旅」皆有这种倾向。这种写法有点「后现代」,总之读者看
  完这些作品也的确有「惊艳」的感觉,也愿意去肯定推理小说家作这方面的突破。

  在古典推理小说中本来有许多神圣不可侵犯的戒律,由于这个缘故而纷纷土崩
  瓦解,这显示了不同时期之下,推理小说家与推理小说迷心态上的转变。对于那些
  戒律,小说家与读者经常都会产生共同的疑惑:就直觉上来讲,的确是「不要这样
  写比较好」,但如果「真的有人这样写」,其实也不是「不能接受」。这种想法往
  往陷入两难的困境,尤其是小说家,动起笔来可真是缚手缚脚,举步维艰。

  但就是有这么「勇敢」的作家愿意尝试突破戒律!我想克莉丝蒂的作品直到如
  今仍是世界推理迷的最爱,她的「勇气」也不无贡献吧!尤其在当时仍是古典解谜
  风盛行之日,许多作家仍然「视戒律为圣经」,她在此刻创作出许多「独一无二」
  的名着,试别人之所不敢试,诚然足以给今日许多有心创造的朋友作为借镜了。

  毫无头绪地写了这么多,没看过这部作品的人大概还是觉得莫名其妙,总之「
  艾克洛德命案」确实是一部令人耳目一新的作品,排行殿军的名次也表示了这部作
  品并不因它突破了传统的写作戒律而稍减颜色,反而更增其光芒。

  五、人头(西姆农)

  说起来其实是一本很奇异的推理小说。让人感到很古怪的一点是:作者(推理
  杂志译为席梦侬)在陈述了一件匪夷所思的血案之后,探长梅古雷完全不像其他名
  侦探一样明察秋毫地搜查现场百回,或是传讯数十名关系人进行冗长的对谈以帮助
  读者对于案情的掌握,反而无所事事地在酒馆里晃逛,与一名似乎与案件风马牛毫
  不相干的青年 混....

  其实就一个像我一样的「现代」读者而言,这种写法并不算十分特殊,只不过
  我们在拜读推理大师之作品时,往往会先入为主地考虑到作者的「年代」,而认为
  他笔下的名侦探,自当侦办的是「古典」的犯罪,而这种「古典」的犯罪自然又会
  像范.达因所谓的「一切的一切皆出自于精准的筹画」诸如此类云云(这种论点在
  第六名的格林家命案会加以详述),于是乎,读者们也就觉得梅古雷竟然没有侦办
  这种案件而感到奇怪,感到特殊了....

  写到这里,或许大家还不太清楚我所想表的意思,在此举出一喻:梅古雷侦办
  「人头」这件案子,就好像哲瑞.雷恩侦办「幽灵列车」的感觉一样....有人还是
  莫名其妙吧?既然梅古雷办的不是古典犯罪,那他侦办的案件又该是属于什么类型
  ?

  在此先试着对「古典犯罪」下个定义好了:凶手具有极高的智慧、精湛的演技
  、超人的执着,他可以残酷无情地连续杀害五条十条人命,也可以隐姓埋名地藏匿
  数十年只为了杀一个人,更可以马不停蹄地制造一大堆不动如山的不在场证明-这
  又需要过人的体力耐力....

  就小说的领域来说,这种人当然能被创造,但读者更清楚现实生活中绝不可能
  。在「古典犯罪」中,凶手已经不被当成「人」了。而在当时的推理小说中仍有尚
  未被触及的领域,心理学。它赋予了小说里的凶手「人」的意义。「人头」的重点
  不是在突破人为诡计的障壁,而是将「人的心理」当作是「诡计」来加以探讨...
  .

  当然了,现在这类作品已经相当多,推理小说多样化风格的结果,不过在那时
  就西姆农就已经尝试着这种写法,也可说是一项创举了。然而就当时众作家仍以「
  视连续杀人为芝麻小事」的推理文风来说,能否被接受就见仁见智了。

  之前提到古典推理不把凶手当人看,俨然一副「批判旧文化」的眼光,其实对
  于推理小说迷而言(至少就我个人而言),古典、正统推理的时代已然是「人去楼
  空」,绝不可能有过去百家争鸣的黄金辉煌之势,惊人独创的诡计谜团也不复重现
  (或只是昙花一现),身为读者只能够「心向往之」了。

  六、格林家命案(范.达因)

  第六名的「格林家命案」倒是可以让所谓的古典本格迷满足阅读欲望,因为正
  如范.达因自己所制订的「推理小说二十则」所述,就是有人非纯粹的正统推理不
  爱,他所写的推理小说几乎完全合乎这些严苛的规定,而由我这么一个读过许多种
  类型的推理迷看来,此书真可说是正统中的正统、纯粹中的纯粹了。

  在这本书里头,我们可以看到什么叫做「死者死得越乾脆越好」,「犯罪责任
  归属全由一人凶手承担」,「完全没有描写恋爱故事」,「完全没有文学性的藻饰
  」....所有推理作品希望达成的理想境界,都出现在这部作品里头。

  我想提出的问题是:这部作品的确可称得上臻于完美,但读者是不是一定都会
  喜欢所谓的完美?首先来看看为什么会有「推理小说二十则」。

  推理小说萌芽之因,其实源自于人类对于未知事物的好奇心,发展到辉煌时期
  ,则被视为「一场公平的智慧游戏」,读者与书中的侦探竞争,看看谁先猜出凶手
  是谁。不过由于推理小说家的角色乃「球员兼裁判」,所以被要求不可偏袒书中侦
  探,以免妨碍这种「君子之争」。

  如果说,读者希望能与侦探进行一场「公平的智慧游戏」,那所有的推理小说
  家的确是应该遵守所谓的「规定」,不然就称不上是成功的作品。诺可斯在综合了
  当时读者的需求之后,于1928年发表「推理十诫」,正式条列出推理作家的守则,
  而身为美国推理小说大师的范.达因也不甘示弱,在同年更完整地规定出「推理小
  说二十则」,极有自信的他更表示他的作品全都可以符合这些繁杂严苛的规定。

  此为由来。如果说,读者的确希望能跟书中的侦探进行一场「公平的智慧游戏
  」,那小说家的确是必须遵守这些规定。然而,如果不是呢?现在的读者已不像过
  去的读者那么爱「进行公平的智慧游戏」了,而正统的推理小说也发展到了「诡计
  难以独创、翻新」的瓶颈-在这里的「诡计」泛指「凶手在杀人时为掩人耳目、摆
  脱嫌疑所拟定的犯罪计划」,总之,日换星移,一切都跟以前不一样了。这也就是
  为什么赤川次郎的无厘头搞笑、夏树静子的爱恨交织、松本清张的社会意识会有那
  么多死忠读者的缘故。

  对作为一个「现代」读者的我来说,这种发展是令人欣喜的。推理小说不再只
  偏重于诡局的设计,风格与类型多变,大家可以各读所欲。从这这角度来看,推理
  小说应该算是突破了瓶颈,寻出了新的方向。当然了,在潜意识下我还是会希望能
  有一个现代的艾勒里.奎因,或是现代的克莉丝蒂,只不过面对洪流般的写作文风
  ,如前所述,仅仅能够「心向往之」了。

  七、稻草的女人(卡萨琳.亚蕾)

  第七名是卡萨琳.亚蕾的「稻草的女人」,新译名为「女傀儡」,新译名比较
  容易让读者了解这本书的故事内容。没错,这本书的主角是个女人,一个被人操纵
  的女人。

  推理小说里有一种形式,从我介绍第一名以来一直都不曾提过,那就是「倒叙
  推理」。初读推理小说的朋友可能对这个名词不太了解吧!以下先作一个简单的说
  明。

  推理小说的原型是由美国的推理小说之父爱伦.坡所建构而成的。他才活了四
  十岁就辞世了,一生只留下五篇推理小说,而这五篇推理小说,却是日后所有推理
  小说的原始雏形——后世所有的推理小说家皆模仿这五篇小说的形式,脱离不出来
  ,这可说是爱伦.坡一件很伟大的事情。

  只是,这五篇小说并没有包括所谓的「倒叙推理」。「倒叙推理」的定义大略
  是这样的:故事并不由命案发生之后、警方现场找寻线索开始,而是从凶手的观点
  开始描述,描述他自产生杀意、筹策犯罪计划,到实行计划动手杀人的过程——可
  能有人会问啦!阅读推理小说最大的乐趣即在於从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之中,抽丝
  剥茧地抓出真凶,但既然从故事一开始作者就已让读者知道凶手是谁了,那还有什
  麼乐趣可言?

  其实,「倒叙推理」的阅读乐趣并不亚於寻出真凶的身份,其最有魅力的地方
  在於故事即将结束的时候,当身为主角的凶手正自认其犯罪计划天衣无缝,却半路
  杀出一个程咬金(大多是一名平凡的小警员),对凶手说:「我们知道你是凶手!
  因为....」注意喔,此时凶手之所以事迹败露的理由就很重要了!而这个理由通常
  都是当初凶手在犯罪时没有注意到的盲点,有时甚至可能是凶手自以为计划中最完
  美的部份!

  这类小说扩展了「推理小说」一个崭新的视野。其特别的地方有二:

  一是提供读者更高、更公平的参与度。在故事的前半部,作者会钜细靡遗、不
  厌其烦地详述凶手的犯罪手法、进行方式、实施细节,一步一步让读者亲身去思考
  此凶手犯罪计划中可能出现的漏洞,让读者去扮演侦探,抓出凶手的狐狸尾巴。这
  比起看侦探走遍大街小巷去明查暗访,全书充斥著冗长繁琐的对话,有著截然不同
  的刺激感。

  二是增加案件的现实性、人性。由於作者可以从凶手出现杀意开始描述,故能
  够在凶手心态的微妙改变上多加著墨,有时凶手的犯罪肇因於被害者的压迫,这又
  让读者们多窥知一些社会的黑暗面,作品的价值也因此更接近纯文学,却又包含通
  俗文学的范畴。读这类小说,心理经常会陷入一种矛盾:不由自主地同情凶手不得
  不犯罪的坎坷遭遇,社会正义却又必须将其绳之以法。而或许小说家只有深刻写出
  这样的矛盾,才足以让人对人性有更深沉的省思吧!

  「稻草的女人」在这方面有卓越的表现。全书篇幅不太长,但於人性的描写令
  人动容,并为结局报以浓密的悲哀。

  八、埃及十字架的秘密(艾勒里.奎因)

  第八名是艾勒里.奎因的「埃及十字架的秘密」。奎因的颠峰之作自然是名探
  哲瑞.雷恩的「悲剧系列」,而由名探艾勒里.奎因所侦察的「国名系列」,则是
  他另一水准之上的集合。「国名系列」一共有十个长篇,本篇与「荷兰白粉的秘密
  」应是其中的最高杰作。

  首先介绍一下名探艾勒里.奎因。奎因的本行是推理小说家,而扮演华生角色
  的则是其父老奎因探长。这个系列有一个很特别的地方,就是故事即将结束前的「
  向读者挑战」,由于艾勒里.奎因号称师承古典推理大师范.达因,同属本格派,
  故线索的公平、读者的参与度特别重要。于是奎因就搞了这样一个噱头:在「向读
  者挑战」中向大家宣告:关于案子的所有线索皆已详列,身为读者的你是否能推得
  真相?这个特别的地方,后来高木彬光的神津恭介探案也有模仿。我个人认为这纯
  属作家的作秀(show)行为,就是这样而已。

  本篇「埃及十字架的秘密」,牵涉到了一个古典推理小说中最重要的诡计之一
  :无头尸体。「无头尸体」系指死者因死后的肢体残缺,遭截断藏匿或是严重破坏
  ,而造成此死者身份之难以判定的情形。而这个诡计又与「双胞胎」诡计互有关连
  。总之,这个重要的诡计几乎所有的推理小说家都亟欲动笔尝试,将此一概念推陈
  翻新,创造出光芒万丈的谜局。在此原想举出几本同类的杰作供读者们作为选书参
  考,但转而一念,觉得这样一来我可能有「破坏读者乐趣」,所以只好作罢。

  「无头尸体」为什么有这么大的魅力?我在这里试著作作一点个人的猜测。根
  据岛田庄司对古典本格侦探小说的说法,其要素应有下列四项:阴森的气氛、恐怖
  的情节、神秘的开端、离奇的谜团。而一具无头尸体的出现,或是已遭肢解的尸块
  ,皆足以营造出这四样要素。小说最大的魅力是以文字的描述来提供读者无限可能
  的想像力,故命案场景倘若如同神秘宗教的祭坛一般,极端残忍又极端惨不忍睹,
  确是可以给予读者极大的震撼,同时也造成了故事强烈的悬疑性。

  「无头尸体」诡计的主要目的通常是要造成死者身份的混淆。最常见的例子是
  凶手与被害者的身份颠倒,也就是让警方误认,而实际上杀人的真凶是警方误以为
  的被害者。最简单的情形是如此,而怎么样才能够让读者对这个老套的目的留下鲜
  明的印象,可就要看作者的功力,如何由此一简单的目的衍生出变化多端的花样了
  。

  然而,随著科技的进步,「无头尸体」这个诡计已然走入瓶颈。由血型、指纹
  、齿型到DNA鉴定,警方能够更准确地得知死者的确实身份,狡狯的真凶再也没有
  办法顺心如意地颠倒被害者的身份,进而达到完全犯罪了。于是乎,推理小说家只
  好再加入巧合程度较高的「双胞胎」诡计,两种诡计混合运用。感觉起来这条路走
  得越来越狭窄了、越来越艰辛了。

  不过无论如何,「无头尸体」曾经独领一时风骚,古典派推理小说家如今仍然
  视其为一最具挑战性的写作方向,近年来有一部极具知名度的日本作品更是将此一
  诡计发挥得淋漓尽致,令人耳目一新(这部作品我就不提名字了),显示「无头尸
  体」或许依然大有可为。

  九、死之吻(艾拉.烈文)

  这篇小说并不太长,但是情节的铺陈十分令人激赏,表现的形式也与一般的推
  理小说大异其趣。这部作品曾经获得1939年美国爱伦坡奖最佳长篇处女作奖项(如
  果没记错的话)。

  这篇作品除了风格十分特殊之外,里头也有和前面所介绍的八部作品完全不同
  的地方,就是所谓的「素人侦探」。「素人侦探」是日文直译,翻成中文,则是「
  外行人侦探」。

  十、X的悲剧(艾勒里.奎因)

  第十名又是美国作家艾勒里.奎因的作品「X的悲剧」,主角是聋侦探雷恩。

  身为范.达因式古典解谜派的后继名家,奎因的确在逻辑思辨上作了很大的努
  力。在介绍「格林家命案」的时候就曾提过,古典式的纯粹解谜推理并不一定合于
  现代读者的口味,毕竟文风的潮流是会随时间改变的,十九世纪乃古典推理的黄金
  时期,突梯神奇、匪夷所思的绝妙诡计在那时也被写得差不多了,在这种情形之下
  ,既要标榜传统的推理小说写法,奎因大部分的作品仅仅能维持最后一道防线:公
  平合理。

  相较于「Y的悲剧」与「埃及十字架的秘密」,这部「X的悲剧」在魅力上的
  确是差了一截,因为它的确在以上的三项推理小说魅力要素上,有明显的不足。它
  没有被亡魂诅咒的家族,也没有邪恶的T形十字,顶多说那辆挤满乘客的公车,是
  个移动的密室——这也很「正常」吧!

  但是,我这么分析并不代表它不好看。是的,它是缺乏魅力要素,但它有它的
  实力要素加以补强充实。什么是实力要素呢?就是公平的线索与滴水不漏的推理过
  程!太过强调其魅力要素,容易滋生巧合与非人性,这样读者在看完最后一个字时
  是不会有满足感的,唯有缜密的逻辑思考与合理的线索连集才能让读者获得豁然开
  朗的喜悦!名侦探雷恩身具莎翁演员的传奇性色彩,娓娓道出精辟入木的长篇议论
  ,读者读来叹为观止。奎因这道最后防线实在是守得精彩绝伦!

回答(4):

  1.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系列,这个不用说啦,太著名了.很多经典案例,据说现在每天还有世界各地的信件寄往贝克街221号,期待着这位著名的侦探指点迷境.
  2.阿嘉莎.克里斯蒂的侦探小说,她是举世公认的侦探小说女王,一生的作品有近千部,她塑造的著名侦探有波洛和马普尔小姐,一位来自波兰的和蔼的胖绅士和一位来自英国的普通老妇人.我想<东方快车谋杀案>,<尼罗河惨案>以及<阳光下的罪恶>大家都会很熟悉的.不过我个人很喜欢<白马酒店>(虽然这两位著名人物都未登场:)和<牌中牌>.很精彩,可以买来看看.
  3.s.s.凡达因(也有译做菲洛.凡斯探案集)的侦探小说,他一生写的都是谋杀案,有<艳星杀人事件>(据说这一部是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主教杀人事件>,<格林家杀人事件>,<女神杀人事件>等,我比较喜欢<女神杀人事件>.凡达因提出的关于写推理小说的规则到现在仍然是写推理小说不可不了解和借鉴的.
  这些规则是:
  条款内容:
  1)、除凶手对侦探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该刻意欺骗或以不正当的诡计愚弄读者。
  2)、不可在故事中添加爱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绪干扰纯粹理性的推演。我们要的是将凶手送上正义的法庭,而不是将一对苦恋的情侣送上婚姻的圣坛。
  3)、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如此等于拿一分钱铜板,说它是五元金币一样,这是不实的陈述。
  4)、控告凶手,必须通过逻辑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没有合理动机的嫌疑犯自白。以后者的方式破案,无疑是故意驱使读者到一个不可能找到答案之处搜寻,等读者失败回来之后,才告诉他们答案从头到尾在你口袋之中。这样的作者,不会比一个笑匠好到哪儿去。
  5)、破案只能通过合乎自然的方法。就推理小说而言,魔术、求神问卜、读心术、降灵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为禁忌。一个根据理性创作的推理故事,读者才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斗智,但若和神异的世界竞争,甚至济身四次元的形而上世界缉凶,读者等于在起跑点就注定输了。
  6)、凶手必须是小说中多少有点分量的角色才行。也就是说,凶手必须是读者有兴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说进行到最后一章,才将罪名加在一个陌生人,或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身上,那等于是作者自认无能,不配和读者斗智。
  7)、那些做仆人的,比方说管家、脚夫、侍者、管理员、厨师等等,不可被选为凶手。因为这样的凶手太明显了,太容易被找出来,这样的处理实在无法令人满意,读者也会觉得浪费时间。凶手必须是值得花时间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怀疑的那个。要是凶手果真是某个卑微的奴仆,那作家实在没必要把这种故事写成书,让世人铭记于心。
  8)、就算是连续杀人命案,凶手也只能有一名。当然,凶手可以有共犯或共谋,但务必只让一人挑起全部的罪行责任,读者的所有怒火必须集中于单一的反派角色身上。
  9)、推理小说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组织、帮会或黑手党之类的犯罪团体,否则作者等于在写冒险小说或间谍小说。一件完美而悬疑的谋杀案,若被这么一大批人马搅和的话,那可就无可挽回地完蛋大吉了。当然,推理小说中的凶手仍应该有他正当的逃命机会,但如果让整个庞大的秘密组织为他撑腰(如无所不有的藏匿地点或大批人马的保护),那显然又太过头了。相信一个有自尊心的一流凶手,在与侦探对决时,不会让自己披上一身无法穿透的盔甲才上场。
  10)、不可让职业性罪犯负担推理小说中的犯罪责任。至于那些间空门的小偷恶棍所做的坏事则是警察的责任,不是作家和杰出的业余侦探的事,这类犯法的事属于刑事组的例行工作。真正吸引人的犯罪,应该出自教堂中某个受人尊敬的大人物,或是以慈善闻名的老太太之手才是。
  11)、在推理小说里,犯罪事件到最后绝不能变成意外或以自杀收场,这种虎头蛇尾的结局,等于是对读者开了一个不可饶恕的大玩笑。要是有人买了这本书,发现里面的内容全是骗人而要求退钱的话,任何公正的法院都会站在他那边,而将这位欺骗了忠实读者的作家予以严惩。
  12)、推理小说里的犯罪动机都是个人的。至于国际阴谋和战略的政治游戏属于另外一种小说,举例来说,像是特务组织之类的故事。谋杀的情节,必须保持一定程度的平易近人,才可以反映读者的日常生活经验,使他们压抑已久的欲望和情绪有所宣泄。
  4.铁伊,如果你想知道自己是不是老侦探小说迷,只要问一个问题,那就是你看过铁伊的作品吗?就真相大白了.或许有点绝对.但是这位英籍女作家是20世纪30年代以来,推理史最辉煌的第二黄金期的三大女杰之一,也是其中最特立独行的一位。和她齐名的阿加莎·克里斯蒂、多罗西·谢尔斯都是大产量、行销惊人的作家,铁伊却穷尽一生只写了8部推理小说,8部水平齐一的好小说,是推理史上为数不多的没有失败之作的大师。她的作品有:
  排队的人(The
Man
in
the
Queue,1929)
  一先令蜡烛(A
Shilling
for
Candle,1936)
  萍小姐的主意(Miss
Pym
Disposes,1947)
  法兰柴斯事件(The
Franchise
Affair,1949)
  博来·法拉先生(Brat
Farrar,1949)
  一张俊美的脸(To
Love
and
Be
Wise,1950)
  时间的女儿(The
Daughter
of
Time,1951)
  歌唱的沙(The
Singing
Sands,1952)
  其中<时间的女儿>是美国侦探作家协会集体票选的历史推理第一名作.但是我特别喜欢<博来.法拉先生>和<歌唱的沙>,因为时间的女儿有些历史和宗教背景,中国读者有些地方体会的不深.
  5.日本一些作家的作品也不错,我喜欢内田康夫的很多作品.主要是不那么血腥和变态.比较不喜欢什么<黑猫馆><十角馆><偶人馆>什么的小说,太血腥了.也不太喜欢金田一耕助的一些探案,因为罪犯大多都很变态,接受不了.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个人意见,希望侦探小说爱好者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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