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是不可以的。
制单和审核不能是同一个人的。
审核和过账也不应由同一人来完成。
即,过账可以由制单人来完成,而不能由审核人员来完成。
一家要做到内部牵制。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
所以原则上过账会计人员和审核会计岗位是不能由同一个人操作的。这样可以减少财务风险
但在实际操作中,如果企业规模较小的话,同一个会计人员可以身兼多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