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帮别人盖房子发生工伤后能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2025-05-02 22:00:37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农村帮别人盖房子发生工伤后,这个属于雇员损害赔偿的法律关系,依法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一、由于你跟别人盖房子,你们直接不是属于一种劳动关系,属于一种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在发生工伤以后,可以按照人生损害赔偿,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

  二、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一条第二款明确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回答(2):

1、您父亲这种情况不属于工伤,但是可以按照雇工关系处理。雇主即工头,应支付给你父亲的全部损失。工头和房主之间是承揽合同关系,工头应承担连带责任,因为其与无资质的工头签订了合同。
2、如果工头不付钱,建议你们起诉工头和房主,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3、需要说明一点,工头和您父亲不是帮工关系,帮工关系一个最明显的特征是提供无偿劳动。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回答(3):

当然有法律保护。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该房屋系违法建筑,工头应与房东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受害者可以到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具体可以参考《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此解释可视作《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外的法律法规,比如保护农民工的权益。(当然,如果有劳动合同仍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只是你这种情况应该不会有合同吧?)

《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文网址,建议详读:http://baike.baidu.com/view/2556639.htm?fr=ala0

网上有许多相似案例,可也以借鉴一下。

回答(4):

你好: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你可以要求盖房子的那家人家给予补偿,拒绝支付的话,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不管是医疗费,还可以要求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等其他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