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机构改革后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由国务院直属局改由卫生部管理 级别不变(副部) 省一级各有不同 由归口卫生管理的 也有不归口卫生管理的 有级别降低的 有级别不降的 但归口不等于归属 大部分省局 人财物还是独立运作的 市一级别根本不存在下属单位一说 根据大部分省的机构改革方案 市一级不设部门管理机构,也就是 只有政府才有下属部门 部门不再下属部门(部门可下属事业单位)因此市一级别 卫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管局是平行单位 不存在隶属关系 这个就像 国税与地税 质监与检验检疫是一个道理
另外 卫生监督所只有食品餐饮监管职能和食品监管人员一起划转到了食品药品监管局 卫生监督所依然存在 还有医疗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执法等重要内容,并且依然由卫生局管理。
简单而言 国家局由卫生部管理 业务独立运作 大部分省级局归口管理 基本独立 地方 平行机构 无隶属关系
从今后的发展而言 FDA模式 仍然是中国追求的目标
另 所有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都是公务员编制 不存在参公一说 有些省份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属稽查局(副处级)是参公事业编制
至于卫监所划转来的人员将为何种编制 估计各地政策不同
卫生监督所是药监局的下属单位,受药监局的直接领导监管餐饮。
县一级的卫生监督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平级并列部门,除了原有的职责外,新调整的是:将卫生局下属职能部门——卫生监督所平行移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则是“编随人走,人随事走”;将食品综合监督职能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移交给卫生局。
新调整后的情况是:卫生局将卫生监督所中的餐饮监管职能划给食品药品监督局,增加了食品综合监督职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除了正常药品监督职能外,增加了保健品、化妆品、食品(餐饮环节)的工作职能,并将原有的食品综合监督职能划出给卫生局。
所有食品药品监管局机关都是公务员编制不存在参公一说,有些省份的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下属稽查局(副处级)是参公事业编制,依旧按照公务员管理条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