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季度预缴所得税时,可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填报说明第五条的规定,(一)7.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季度所得税可以弥补以前年度所得税,填报季度时弥补亏损可以是自动的,也可以手工填写。
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果税务局审核认可,并录入纳税申报系统,在填写季度所得税时,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数据会自动带出来,否则就需要手工录入。
企业所得税按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
可弥补亏损金额,不同于利润总额。是在利润总额的基础上,根据税法的规定加上纳税调金额,减去纳税调减金额计算出来的。这个数是以前年度纳税申报过的,在税务系统中已经有过记录(以前国、地税不一样,现在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