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两班制,厂领导让我上了四个月夜班了请问公司违反了劳动法吗

2025-03-28 13: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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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这应该不属于违反劳动法,公司一般因遇特殊情况和业务需要时下可以在内部进行调整,并和员工提前说明或对员工给予经济或福利补偿等,你可以和公司说明协调或补你假期或调回原正常班次。

回答(2):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上夜班不违法,劳动者有服从安排的义务,但劳动合同约定了不上夜班的除外。
《劳动法》
第三条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回答(3):

《劳动法》只对工作时间进行了明确规定,至于实行什么工作制(标准工时制、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无论实行哪种工作制,都不能背离法律规定的8小时/日,40小时/周,167.4小时/月工作时间,任何超出时间都属于加班,应按照《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支付相应加班费。从这个意义上讲,长白班、早班、中班及夜班的工作时间同为8小时,工作时间是等同的,但由于班次不同给劳动者带来的不便,通常情况下会分别发给中班和夜班数额不等的中、夜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