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合人员的门诊费用按以下规定办理新农合报销比例报销:在合作医疗定点村卫生室和镇街道卫生院均按25%报销,门诊补偿总额每人每年最高报销150元。二级(含)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报销。
住院报销按以下规定办理:(一)起付线。一级定点医疗机构100元,起付线以下的医药费用不予报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设起付线。(二)报销比例。一级定点 医疗机构住院不实行分段补偿,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药费补偿比例为65%。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分段补偿,分为5000元以下( 含5000元)、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和10000元以上三段(下同)。
赵县报销比例规定,最高报销3万元,
乡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10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一般设置为200元至400元;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2500元。
自2008年4月1日起,石家庄市所属17个县(市)均执行了新农合新的医疗补偿标准,降低了起付线,提高了报免比例。其中,有15个县(市)将参合农民年最高补偿额度由原来的1.5万元提高到3万元,其余两个县也提高到2.5万元。
随着国家对新农合财政支持力度的加大,今年,该市新农合个人筹资额由往年的每人每年50元增加到90元。为让参合农民更多地享受国家政策带来的实惠,在市卫生局指导下,各县(市)均修订了报销补偿方案。各个县(市)新修订的补偿方案均降低了起付线。其中,正定、新乐、鹿泉三个县(市)乡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为150元,其余14个县(市)均为100元;县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线一般设置为200元至400元;市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最低为1000元,最高为2500元。除鹿泉、正定、栾城外,其余县(市)参合农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的就医报免起付线均为2000元。
在报免比方面,各县(市)均有明显提高。乡级定点医疗机构报免比都在65%以上,最高的赵县达到75%;县级定点医疗机构报免比则集中在55%到60%;市级报免比为45%到50%;其他非定点医疗机构的报免比例也在40%以上。
此外,各县(市)新修订的补偿方案还明确了参合农民患慢性病的起付线、报免比和封顶线。参合农民在除去起付线之后,大都可报免50%左右,年度最高报免限额在800至1000元。
2020年新农合医疗报销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