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以同时拥有内地和香港的身份证吗?

2024-11-08 04:4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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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个人不可以同时拥有内地和香港的身份证。

根据公安部《户口管理规范》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经批准前往港澳台地区定居的公民,应当由本人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定居批准通知书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登记,并交回居民身份证。

根据上述规定,户口管理属于公安部门行政管理的内容,目前暂时没有关于不注销户口的相关罚则,但是这种不符合法律的行为可以使你在未来办理某些手续时受阻。至于香港当面是否会有影响,建议咨询香港行政区专业人士。

内地居民在香港合法居住(学生签注,工作签注)超过3个月,就要去申请临时身份证。

1,同时内地身份不会被注销。

2,在港合法住满7年,就可以申请永久居民,得到永久身份证。

3,内地一般会被注销,或者你尝试不去办理注销手续。


扩展资料:

香港永久身份证申请: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即有资格申请海外签发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1,在香港出生,并在出生时或出生后的任何时间,父亲或母亲已在香港定居;

2,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成立以前或以后的任何时间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

3,在香港以外地区出生,而在出生时,父亲或母亲是中国公民并在香港有居留权。

享有居留权,而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在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时,须同时申请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人除提交上述申请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所需文件外,还须提交:

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申请表》(18岁或以上人士填写ROP143表,18岁以下人士填写ROP144表)。

⒉,提供下列任何一种证件(正本及影印件):

⑴“香港身份证明书”(简称CI);

⑵“英国国民(海外)护照”(简称BNO);

⑶“英国属土公民(香港)护照”(简称BDTC);

⑷其他可证明申请人在香港享有居留权的证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香港身份证

回答(2):

不可以!

以前有这现象;某个获批单程证的人,他与派出所关系良好,派出所就殉私不注销他的身份,他就保有内地身份证了。随着现在管理户籍的机制、手段越来越规范,漏洞越来越少,而且内地又换了几次身份证,以前保有旧身份证也不容易再换取得到新身份证,因此你问的这现象几乎没可能了。

香港身份证分为两种,为香港居民身份证和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即所谓的三粒星身份证)。

一般来港的人士预计会居港超过一定时间,都会获发香港居民身份证,而居住七年後就会获发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关於题主的问题,我想说的确有人用各种手段同时持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和大陆身份证(虽然法律规定不能),但题主这种情况基本不可能。

因为题主是申请单程证方式来港,在赴港前是要求注销大陆户籍的,所以,你是很难同时持有两者。而且既然大陆户籍注销,也基本上不可能恢复,香港身份一经得到永不能放弃。你到香港後可以马上申领回乡证以往返中港。
所以,申请单程证要谨慎。

身份证可以拥有多张,但身份证号只能有一个。

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它将作为每个人独一无二的公民身份的证明工具。大量新技术的出现允许身份证包含生物统计学信息于其中,如照片、面部特征、手掌特征、虹膜扫描识别或指纹识别,其他通常出现在身份证上(或数据库中)的信息包括:全名、父母姓名、住址、职业、民族(在多民族国家中)、血型和凝血因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在1984年前写作“身份证”。1984年4月6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试行条例》,并且开始颁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1989年9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条例》公布施行。

2004年3月29日起,中国大陆正式开始为居民换发内置非接触式IC卡智能芯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2015年8月,审议通过《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旨在方便群众异地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和挂失申报、丢失招领。

按照当前的通行做法,身份证丢失后,需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挂失并补办。看似经过了挂失程序,但此程序仅对其补办身份证和公安机关留档备查有意义。

2017年7月1日起,全国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细化疑难户口落户政策,力争年底前基本解决无户口人员落户问题。

回答(3):

不可以,如在香港落户后,是不可再大陆落户的,香港实行法律制度和大陆不同。

回答(4):

不可以的,加入香港籍后就要注销国内身份。

回答(5):

香港是中国的!🇨🇳一个人不可以同时拥有内地和香港的身份证是对!我们坚决赞成支持中国政府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