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政策只对京外一方是干部身份,京内一方在国企、高薪技术企业,或者京外一方是工人,京内一方在企业,或者京外一方无业,京内一方有北京户口有规定。对京外一方是干部身份,京内一方在北京普通市属企业(非国企、非委、局),如何调入京内有没有规定。
如果京外一方是干部身份,在京一方在市属委、办、局、总公司(集团)工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向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咨询,申请解决夫妻分居:
(1)在京一方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干部;
(2)夫妻双方都是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在京一方工作满三年的干部;
(3)京外一方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北京急需的专业技术干部。
如果在京一方在高新技术企业、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驻京研发机构、外商来京投资企业单位工作并在市、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委托存档,且被在京单位聘用一年以上现仍被聘用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由单位人事部门向单位注册地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或人事主管部门咨询办理调配偶来京工作。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1年的人员;
(2)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存档时间满2年的人员;
(3)夫妻双方均系大学本科毕业且在京一方存档时间满3年的人员;
(4)在京一方年满30岁、存档时间满5年、其配偶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且系我市急需的人员。
如果京外一方是在职工人的,申请办理夫妻分居应具备的条件是京方申请人具有本市常住户口,配偶为外地在职工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办理配偶调京工作:
(1)申请人患病生活不能自理;
(2)申请人及子女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
(3)申请人或配偶的父母在京,配偶在35岁以上或分居10年以上;
(4)申请人为女方,配偶在津沪,分居5年以上;
(5)申请人为国家高等院校本科毕业,且参加工作3年以上;
(6)申请人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