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什么法律规定产检必须做糖耐和肝功检查?

2024-11-29 19: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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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产检必须要做糖耐和肝功检查。
法律只有有下面这些与产检有关的条例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怀 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二条:女职工怀孕,在本单位的医疗机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检查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费用由原医疗经费渠道开支。

回答(2):

没有法律给予特除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