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信息在工商局对外是公开的,网络上也能查询到,公司负责人复制自己公司的证照,一般不会承担法律责任,除非用于非法目的。
下列证照及资料由专人负责统一保管
1.营业执照、许可证、法人代码证、批准证书、税务登记证、贷款证、外汇管理登记证、土地证、房产证、新药证书、GMP认证证书等证照原件及其申办原始资料。
2.所有资信类文件,如验资报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工商联合年检报告等。
3.重要文件,如合作项目合同书、投资项目合同书、公司成立合同书、章程、董事会任命文件等。
4.经董事会或总经理指定要求专管的文件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