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重点需要解决哪两个问题?

2025-04-16 12:44:53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历史包袱问题  实施财务重组、消化历史包袱是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的关键性环节之一。自 2003年实施农村信用社新一轮改革以来,通过发行1650亿元央行专项票据和减免税收、拨补保值储蓄贴补等手段,消化了一部分历史包袱,部分农村信用社在此基础上实施产权制度改革,为持续稳定发展打下了基础。但是,经过50年的不断累积,农村信用社历史包袱较重,风险状态严峻。目前全国农村信用社还有约6000亿元的历史存量包袱,其中贷款损失约4000亿元,历年亏损挂账约880亿元,非信贷资产损失约950亿元。事实上,相当多的农村信用社仍然处于严重资不抵债状态,依靠负债扩张勉强维持。  历史包袱问题是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持续发展与保持稳定无法回避的关键性问题之一。不正视历史包袱,改革就会找不到起点;不为旧体制“埋单”,就不可能孕育新体制。只有从实际出发,对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实施财务重组,才能从根本上扫清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现实障碍。消化历史包袱可考虑采取政府注资与新投资者适当分担相结合的办法,即政府注资消化一部分历史包袱,另一部分历史包袱在股份制改造时由新投资者承担。在全额兑付现有央行票据的基础上,政府注资可采取继续发行央行票据和认购优先股相结合的办法。由于银行业具有持续稳定的回报和良好的发展前景,投资银行业已成为一个热点,只要在政策上进行适度调整,就可以大量运用市场手段化解风险。
  产权制度问题   解决了产权模糊、所有者缺位这个根本性问题,建立现代金融企业制度,才能为农村信用社的稳定与发展提供制度性安排。2006年全国合作金融监管暨改革工作会议提出,股份制是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改革的总体方向,坚持市场化、商业化导向,把农村信用社办成现代金融企业。这是在总结我国农村信用社几十年发展历史基础上作出的正确判断,当前的问题是如何加快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造步伐。现行政策下,单个境内非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能超过股本总额的10%,单个自然人投资入股比例不能超过股本总额的2%,这虽然有利于有效防范单个股东或利益集团控制的道德风险,但由于股权比较分散,容易产生“内部人”或“外部人”控制,股东权益容易受到损害,不利于吸引投资者,也不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的持续稳定发展。建议考虑在提高最低注册资本和资本充足率要求的同时,放宽对非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限制甚至允许单一股东控股,进一步扩大开放农村金融市场,大力吸引与引导各类资本投资农村金融机构。必须看到,如果在股权结构安排上没有大的突破,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就不会有大的突破。股份制的核心是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只要有科学的制度安排和强有力的监管,就能够有效防止一股独大产生的道德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