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认定后,是不是任何情况下单位不服后都可以提起行政复议?

2024-11-04 15:19:1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是的,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前行政诉讼。对复议决定不服,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按劳动部《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前行政诉讼。

按《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收到认定结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对复议决定不服,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扩展资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同时指出: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一)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

(二)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

(三)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

(四)认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

(五)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人民法院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

第六条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执行程序终结之前提出,但对终结执行措施提出异议的除外。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认定办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若干问题的规定

回答(2):

你有足够的证据就可以了,如果单位行政复议最有可能是故意拖时间。我自己9级到现在钱还没有拿全

回答(3):

  按劳动部《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复议或者提前行政诉讼。
  按《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申请复议的,应当在收到认定结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按《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在收到认定结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对复议决定不服,应当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法律依据
  劳动部《工伤认定办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
  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回答(4):

要有事实理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