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临时工20年,现在想辞退请问有什么补偿。新劳动法是怎么说的

2024-11-15 23:3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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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劳动法中没有临时工这个概念,都是劳动合同制职工,用人单位单方面辞退职工,要看是否合法,也就是看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和四十一条规定,不符合属于违法辞退,可主张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共24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为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一个月本人工资,最多12年)。
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辞退,没有经济补偿,相反可以主张劳动者赔偿损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辞退,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并支付你经济补偿金12个月;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裁员,应当支付12个月经济补偿金。
可以对照上面的解答和法律规定主张权利,必要时,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回答(2):

广东胡律师:

你这个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你以下:

1、工作20年折算成20个工资的经济补偿;

2、从08年元旦后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

3、从你们当地规定开始要缴纳社保时,补齐。

回答(3):

可以要求单位给与保险金的赔偿

回答(4):

20年什么也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