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票的发行价格可以按股票的金额,也可以高于股票的票面金额,但不的低于股票的面额.根据规定,公司在没有弥补亏损和法定公积金前不得分配给股东利润.分配的股东应退回.
根据规定,法定公积金占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而不是45%.
根据规定,公司用任意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的没有限制,但是一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的,转增后的留存公积金不得低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金的25%.全部把法定公积金转为公司资本不符合规定.
1、该公司以股票票面和低于票面金额价格向社会公开发行,实际所得人民币3000万元。 不合法 依据公司法第128条股票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2、公司盈利人民币600万元,公司考虑到各股东多年来经济利益一直受损,故决定将该利润分配给股东。 不合法 依据公司法第169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