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法律里有噪音污染赔偿的吗

2024-11-18 15: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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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噪音污染赔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规定,公民受到噪声污染,有权要求排除污染,如果造成损失,应当依法赔偿。

赔偿金额应当依照当事人的请求,由环保部门和噪声污染防治部门调解,调解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规定: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规定: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条规定: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回答(2):

国家法律里有噪音污染赔偿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一条 受到环境噪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个人,有权要求加害人排除危害;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机构调解处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法律并没有规定具体标准的,需要协商或起诉解决赔偿数额问题
  
3、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回答(3):

《物权法》第90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通过环境部门处理,胜算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