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事故认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发生死亡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前,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公开调查取得证据。
3、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公开。
4、当事人不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交通事故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故认定书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我来说下:
保险公司先要求交警队开认定书是为了照顾他们自己,因为他们怕你到时候没有责任,那他们就白定损了。(这个你不要去理睬他们,看你不懂事而已)
所以说交警说的是对的,,,,如果保险公司还是要求先有认定书,你就直接和他说:“交警已经认定我们是全责,而且交警说要你们先定损,这个是交警部门说的。” 如果行不通那你直接对保险公司说我要投诉你们。
至于你车撞坏护栏的问题,,你的操作流程错啦:
首先事故发生后是由交警部门出面(或者自己出面,各地区不一样),要求交管局出具“护栏的初步定损清单”,然后须你本人携带清单及现场护栏损坏的照片(这个问交警要)到当地评估中心评估,后会给你一张“评估单”(全国认可的,谁都不能质疑其定出来的价钱),然后按照评估单上的价钱让交管局开具正规修理发票,然后再到交警队说明,并在认定书上写明护栏的费用。
你错就错在护栏没有按照规定流程操作,没有请正规部门定的价钱永远是比实际价格高的,保险公司不能全陪也是理所当然。
抹这些字真累。。。。如果我说的都符合的话。。。记得悬赏分给我哦。嘿嘿
首先,就您父亲遇到的这件事深表同情,希望您父亲可以早日忘掉这件烦心的事;
其次,我觉得您没必要理会保险公司;只要交警做出了事故认定书,您拿上理直气壮的去理赔即可;至于保险公司定损,这个不在交通事故认定书范围内;具体造成了多大损失,应由物价部门认定,而不是他们保险公司;
第三,这件事急不得,等拿到相关的材料后,再慢慢收拾保险公司;不行的话,到法院一起诉,保险公司99%以上输。
第四,至于赔偿谁多少应该按照比例来定;如果您父亲的全部责任,而您赔偿相关损失在合理范围内,保险公司应该全付;如果您提前不在合理范围内,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不合理支出部分。
不知我说清了没有,如有不解之处,敬请留言。
我来说几句:
1 你应该第一时间同时报保险公司和122,只要你拨打了电话,不管保险公司来不来,都没有关系,现在保险公司的要求主要是因为你过了时效,怕你骗保。你可以到交警大队开具一个事故证明,证明时间地点发生经过,事故证明与责任认定是两样东西。有了事故证明,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就可以先定损了。而且直接和保险公司说自己全责。
2 交警要定损单,是因为怕保险公司赔偿金额不够赔偿公共设施。
3 损害公共设施有的保险公司的确有条文说明不能全额赔付,只全额赔付车损,公共设施只赔部分,这要看你保单说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