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没有约定债务的履行期限,那么诉讼时效应从何时起算?

2024-11-16 09: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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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双方没有约定债务履行期限的,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并给予其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2、债务人在经债权人催要后,明确表示将不履行的,从其明确表示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案件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六条 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

回答(2):

你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的规定,在没有约定付款时间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买受人应当在收到货物的同时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据此,原告供货后,如双方没有约定债务的履行期,应从买受人收货之日起适用两年的诉讼时效。

回答(3):

主张权利时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