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大学生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

请法律专业人士回答,谢谢
2024-11-18 04: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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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校大学生适用于劳动合同法。

  在校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要看在校生是否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在校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已经年满16周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就业年龄,具备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第四条仅规定了公务员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事业组织和社会团体的工作人员,以及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和家庭保姆不适用劳动法,并未将在校学生排除在外,学生身份并不当然限制他们作为普通劳动者加入劳动力群体。
  意见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该条规定仅适用于在校生勤工助学的行为,并不能由此否定在校生的劳动权利,推定出在校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纵观目前我国所有法律法规律并无明文规定在校生不具备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故在校生能够成为劳动关系的主体。

回答(2):

关于在校大学生是否适用《劳动合同法》的问题,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1.总的来说,学术界普遍认为大学生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但法律有硬性规定的,应当遵守法律;

2.依据[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即此条排除了《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对“利用业余时间”的“勤工俭学”的学生的适用;

3.由于[劳部发[1995]309号]劳动部在对学生的劳动者资格进行限定的时候对学生的身份本身有一定的限制,即如果不满足“利用业余”时间的条件(且由于劳动法规本身并没有排除学生)因此就不得排除劳动法规对学生的适用;包括但不限于已辍学但仍然保留学籍的情况、也完成学业等待毕业的情况等;

参考资料:http://hi.baidu.com/lijunlayer/item/4a1133eb88c3667f4ddcaf23

回答(3):

情况不同,适用情况不同。

依据[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二条规定“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俭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即此条排除了《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规对“利用业余时间”的“勤工俭学”的学生的适用;

[劳部发[1995]309号]劳动部在对学生的劳动者资格进行限定的时候对学生的身份本身有一定的限制,即如果不满足“利用业余”时间的条件(且由于劳动法规本身并没有排除学生)因此就不得排除劳动法规对学生的适用;包括但不限于已辍学但仍然保留学籍的情况、也完成学业等待毕业的情况等;

所以不同情况下有不同结果。

回答(4):

我是法学专业学生

在校大学生是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
因为劳动合同法里的劳动者不包括在校大学生
虽然在法律层面上没有直接规定不适用
但是在实践中是没有的
当然有些地方比如说上海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的主体范围

在校大学生如果打工受伤可以要求雇主承担雇主责任
生病的话,现在的大学生都有统一医保

回答(5):

1、在校大学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2、如果在校大学生与雇佣者发生劳动争议,适用民法,得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无权管理。